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為加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博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加快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創(chuàng)新人才的培養(yǎng)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廳[2015]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細則。
第一條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客觀評價,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加強管理,作好服務。
第二條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等相關工作的領導、監(jiān)督和統(tǒng)籌管理。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起草、報批和公布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組織相關院(系)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協(xié)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3.各相關院(系)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院(系)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設在院(系)辦公室或科教部(科)。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院(系)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4.各相關學科(專業(yè))教研室組織成立研究生復試小組,組長由教研室主任擔任,成員由4位(含4人)以上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教授組成復試小組,(如本專業(yè)博導數不足5位,應由該專業(yè)其他教授擔任復試小組成員)。一位具有副高級職稱的本專業(yè)碩士生導師擔任復試小組秘書,協(xié)助完成復試工作。研究生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綜合素質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并組織實施。
5.被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6.復試過程中存在違紀和作弊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三條初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確定原則
外國語50分,專業(yè)課60分,專業(yè)基礎課60分。
各專業(yè)內達到初試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名,按照招生計劃排名靠前的導師獲得招生資格。獲得招生資格的導師,其名下達到初試分數線的考生按初試總成績排名,前兩名獲得復試資格。
第四條復試材料的審核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考生提供本科和碩士研究生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各1份、本科和碩士研究生階段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士和碩士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碩士研究生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蓋有所在學校紅色公章的碩士研究生階段成績單;本科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大學本科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學士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二級甲等(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合格體檢表。
第五條復試的內容和方式
考生攜《大連醫(yī)科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參見附件4)參加復試。復試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專業(yè)知識和能力、綜合素質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己司蓮驮囆〗M組織進行,每名考生面試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必要時,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對考生進行進一步考查考核。復試小組需在復試全過程中進行錄像(有錄音),并做好錄像資料的保存。復試不及格者和(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1.口語和聽說能力(30分)
表達是否流暢,回答問題是否正確,用詞是否恰當。
2.專業(yè)知識和能力(50分)
專業(yè)基礎能力考察,側重知識掌握的深入性和廣泛性;考察對學科的整體認識,對學科整體前沿發(fā)展趨勢框架的把握。
3.綜合素質(20分)
含碩士階段學習情況、論文、科研、獲獎和專家推薦意見審查情況、目前從事的工作情況、學科綜合知識掌握程度、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等考核。
4.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
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學習及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誠實守信等。
第六條錄取原則
1.總成績組成
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2.擬錄取原則:根據所報導師的招生計劃和名下考生的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3.擬錄取名單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過核準后,報遼寧省招考辦審定。是否錄取的最終決定,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書面通知考生。
第七條復議制度
對復試過程中出現的投訴、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紀檢監(jiān)察電話:0411-86110042
舉報信箱:dy_jjjc@163.com
遼寧省招考辦公開舉報電話:024-86981094,86981076
第八條其它
1.報考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在報考時,須征得定向培養(yǎng)單位的同意。如果考生與所在單位或定向培養(yǎng)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糾紛而造成不能調檔、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必須在復試結束后一周內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完定向就業(yè)手續(xù),《大連醫(yī)科大學定向就業(yè)博士研究生合同書》,需雙面打印。
2.復試的相關費用(交通、食宿、體檢等)由考生自理。
3.博士研究生導師要自覺遵守招生紀律,為考生營造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對違反招生規(guī)定的導師暫停招生資格。
4.符合國家招生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請將證明材料于復試報到時遞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相關手續(xù)。逾期責任自負。
5.體檢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zhí)行,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者,不予錄取。
6.科研成果歸屬
考生被錄取后,在學期間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識產權均歸大連醫(yī)科大學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資料均必須存檔(包括原始數據)。在學或畢業(yè)后任何時間學生以相應數據為基礎發(fā)表的各類型科研論文及成果及申報評獎時,必須經導師同意,其知識產權均屬大連醫(yī)科大學,必須署名大連醫(yī)科大學為第一作者及單位或署名導師為通訊作者,通訊作者單位為大連醫(yī)科大學。如有違約,我校將在國家及各級法律法規(guī)之下,依法采取各種形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7.本規(guī)定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具體實施。
大連醫(yī)科大學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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