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
來源:蕪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841 次 日期:2015-06-09 16:52:44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蕪湖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在線網(wǎng)校:>>>點擊進入<<<

考試書庫:>>>點擊進入<<<

網(wǎng)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fā)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 /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安徽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皖人社發(fā)〔2015〕7號)和省人社廳《關于安徽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15〕67號)等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蕪湖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和面試確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6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地點

蕪湖市人事考試院(地址:蕪湖市市民服務中心,鳩江區(qū)瑞祥路88號皖江財富廣場C2座3樓)。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非警察職位入圍面試人員(見附件)須經資格復審合格,方可進行面試確認,領取面試通知書。

2、資格復審材料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筆試準考證和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招考職位有學位、資格證書、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證書、證明材料等。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y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辦理資格復審,但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3)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2015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

(4)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要求提供的所有證件、證書、證明、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考生不得偽造、變更材料內容,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考資格。

經資格審查發(fā)現(xiàn),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

3、有關費用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函〔2006〕240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70元面試費。

四、其他

1、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內容在領取面試通知時書面告知。

2、后續(xù)信息均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ahwh.hrss.gov.cn/)發(fā)布。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9日

附件:蕪湖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220.178.191.51/news.php?id=6458

更多信息請查看安徽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4年安徽省公務員考試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wǎng)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317125(9:00—18:00)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