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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州省2015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貴州省2015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和《貴州省2015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以下簡稱《招錄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市2015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上午8:40-11:40;下午15:10-17:50。
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15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上午8:40-11:40;下午15:10-17:50。
資格復審地點:全市統(tǒng)一到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銅仁市碧江區(qū)西外環(huán)路10號[八里崗][“名城世家”向西200米])一樓就業(yè)服務大廳辦理。
二、資格復審對象
銅仁市2015年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基層黨政機關)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2、3。
特別提醒:報考銅仁市基層法檢系統(tǒng)選調生職位資格復審工作分別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組織進行。
三、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招錄簡章》的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tǒng)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經歷、職業(yè)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2.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證;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職位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服務期內的表現情況等內容)或以下材料:
(1)“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4)“到村任職”、“一村一大”服務人員提供省引導辦頒發(fā)的服務證。
3.資格復審時仍為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的,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4.2015屆畢業(yè)生可使用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證明上須包含學歷、專業(yè)、是否準予畢業(yè)、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參加資格復審,報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必須簽署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的保證書。
5. 進入資格復審的選調生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簡稱“項目辦”)或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盎鶎臃枕椖俊比藛T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在《貴州省2015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選調條件第6條中所規(guī)定的內容。
(2)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畢業(yè)生,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考生,須提交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黨委或黨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入黨時間、現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等信息。非中共黨員的考生,須提供院系級及以上“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團員”或“三好學生”其中一項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報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遺失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期間,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二)本次資格審查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進行,報考銅仁市基層黨政機關選調生職位資格復審工作由中共銅仁市委組織部負責;報考銅仁市市直單位職位考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由招錄單位負責;報考區(qū)(縣)直單位及區(qū)(縣)所轄鄉(xiāng)鎮(zhèn)職位考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按管理權限,分別由各區(qū)(縣)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報考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職位經資格復審的合格人員,須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
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從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銅仁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不再另發(fā)遞補復審公告,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現場資格審查相關公告,如因資格復審人員(含遞補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可由他人代審,代審人除提交復審考生應提交的材料外,還須攜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復審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四、有關事宜
(一)根據省招考辦公室的統(tǒng)一部署,銅仁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選調生和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擬定于2015年7月11日至13日在碧江區(qū)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自行在《銅仁網》和《銅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查詢),請各位考生提前做好準備。
(二)市公務員招考辦發(fā)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現場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銅仁網》和《銅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三)現場資格復審工作自覺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聯系電話:
中共銅仁市委組織部 0856-5221574
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56-5223368
監(jiān)督電話:
銅仁市監(jiān)察局派駐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
附件:
1.銅仁市2015年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銅仁市2015年招錄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3.銅仁市2015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黨政機關);
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job.tongren.gov.cn/news/news-show.php?id=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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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來源于花果山人才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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