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王家莊中學原招生范圍內的部分生源劃歸到馬龍縣第三中學招生。為統(tǒng)籌安排教師,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研究,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2015年面向王家莊中學公開考調5名教師到馬龍縣第三中學任教,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范圍及對象
(一)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努力為具備考調條件的教師創(chuàng)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平臺。
(二)范圍及對象: 2012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報名時身份為王家莊中學在職在編正式教師,且符合考調條件。
二、考調公告的發(fā)布和查詢
考調過程中的有關通知和公告均通過《馬龍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ynjy8.com/qj/ml/)發(fā)布,望考調人員隨時關注,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三、考調崗位和人數(shù)
共考調教師5人。其中:語文1人,數(shù)學1人,英語1人,政治1人,體育1人。
考調崗位人數(shù)與有效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1:3比例的,則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
四、考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無違法違紀行為;2.具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和學歷;3.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萍耙陨蠈W歷;
2.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證書上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上規(guī)定的學科(有兩個及以上學科的可任選一個學科)與所設考調崗位學科一致,或者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近3年連續(xù)任教學科與考調崗位學科一致(須學校出具近3年連續(xù)任教學科證明,校長親筆簽名并對真實性負責,加蓋學校公章);
3.近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能按時提供所需證件。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報名地點:馬龍縣教育局(縣城龍泉北路080號)人事股。
(三)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
報考一個教學崗位,不得兼報。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4.最高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5.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樣本見附件)。6.近期同底免冠半寸照3張。
(五)資格復審:7月4日,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報考者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報考資格。
(六)報名費用
按照《曲靖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曲靖市財政局轉發(fā)<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曲發(fā)改收費〔2008〕50號)規(guī)定執(zhí)行,報名考試費用為200元/人。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無法開考的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所交費用將在報名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
(七)準考證領取
通過報名、交費、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須于2015年7月16日到馬龍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1.考試時間:2015年7月17日
上午9:00-11:30 考《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方式: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三)考試科目設置和分值
考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法技能》和《專業(yè)知識》4個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法技能》滿分各為50分,《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總分為250分。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yè)知識》和《教法技能》按初中層次命題,各學科考試大綱請在曲靖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網》上下載。
(四)考試成績查詢
7月28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馬龍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ynjy8.com/qj/ml/)或曲靖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網》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人員須于7月29日向馬龍縣教育局人事股書面申請查分,過時不再辦理。
七、考核
考試工作結束后,按照考調計劃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若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考調計劃數(shù)的,則以專業(yè)知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教育學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教育心理學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學歷(以報名時提供的學歷為準)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教齡長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報名時提供的職稱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履職年限長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組織涉及人員說課,最后依據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考核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調,空崗人數(shù)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進行考核(遞補時若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的,則按前面所述“優(yōu)先”辦法確定),考核合格后擬調。
八、公示。8月10日在《馬龍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站》公示擬調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
九、調動。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查無實據的,8月20日后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辦理調動手續(xù)。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本次從王家莊中學考調教師工作政策性強,各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在考調工作中必須嚴肅工作紀律,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調教師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報考者,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在公開考調的任何階段均可由馬龍縣教育局和馬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其考調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馬龍縣行政區(qū)域內的考調考試。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三)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人員,將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參加公開考調的工作人員,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報考的實行回避。
十一、本方案由馬龍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馬龍縣教育局人事股 0874—8880894
監(jiān)督電話:馬龍縣紀委第四紀工委 0874—8886311
馬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4—8880461
附:證明.doc
馬龍縣教育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