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試科目名稱: 藝術概論(音樂)
二、 招生學院(蓋學院公章):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一、 考試基本內容: 1、藝術的審美本質與主要特征 2、藝術起源與發(fā)展 3、藝術的功能與作用 4、藝術門類的劃分、特征、關系 5、藝術與哲學、宗教、道德、科學等的關系 6、藝術發(fā)展論、創(chuàng)作論、作品論、接受(鑒賞與批評)論。 |
參考書目(須與專業(yè)目錄一致)(包括作者、書目、出版社、出版時間、版次): 1、《藝術概論》,王宏建編,文化藝術出版社,2000年。 |
說明:1、考試基本內容:一般包括基礎理論、實際知識、綜合分析和論證等幾個方面的內容。有些課程還應有基本運算和實驗方法等方面的內容。字數一般在300字左右。 2、難易程度:根據大學本科的教學大綱和本學科、專業(yè)的基本要求,一般應使大學本科畢業(yè)生中優(yōu)秀學生在規(guī)定的三個小時內答完全部考題,略有一些時間進行檢查和思考。排序從易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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