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青海省公安廳民警招錄職位(青海湖景區(qū)公安分局、省看守所)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于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星期四)到青海省公安廳(八一中路50號)進行資格復審。請各位考生按照《青海省2015年公安機關公開考錄人民警察資格復審通知》的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自負。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8293214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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