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用人部門 | 崗位職責 | 崗位數(shù)量 | 學歷要求 | 專業(yè)及能力要求 | 其它條件 |
1 | 市法學會 | 法學研究、法治調研和宣傳 | 2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法學專業(yè)畢業(yè),熱愛法學事業(yè) | 1、現(xiàn)任副科級及以下職務的深圳市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32周歲以下;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jīng)驗; 4、身體健康; 5、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
備 注 | 1、專業(yè)是指全日制教育所學專業(yè); 2、計算時間截止2015年9月30日; 3、可提供近三年獨立或本人為主完成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含領導講話、總結報告、調研文章等)或公開發(fā)表的文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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