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和與人共事能力,熟悉機關事務工作,甘于奉獻;
2.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滿2年的公務員(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月25日,含試用期);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中文、法學等專業(yè);上述相關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在考試成績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其他要求詳見《遴選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