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州糧食流通管理,保障全州糧食安全,根據《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經研究并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公務員一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的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
二、選調的人數
人數:1名。
三、選調的范圍
全州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
四、選調的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1、參選人員身份必須是在全州范圍內已進行登記的機關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應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3、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1年6月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在機關工作滿3年以上,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二)不予選調的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3、原單位或單位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不同意報名者。
五、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西雙版納報》、西雙版納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州糧食局子站點)、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面向全州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可以個人自愿報名,也可以組織推薦報名。如果報考人數不少于5人,報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開考比例可以降低為1:3,但低于1:3時,取消該職位考試。
2、報名時間:2011年9月5日至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糧食局辦公室。
4、報名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⑴如實填交《西雙版納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⑵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
⑶本人身份證;
⑷畢業(yè)證;
⑸學位證;
⑹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張。
上項材料⑵提交復印件,⑶-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所有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初審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加蓋單位公章。
(三)資格審查
1、初審。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初審,并在《西雙版納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上填寫意見、加蓋公章。
2、州糧食局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并發(fā)給準考證(須本人親自領?。?。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試時間、地點在準考證注明。
筆試結束后,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在西雙版納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糧食局辦公場所公示。
2、面試。面試方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面試均采用100分制計分。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加權計算,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五)體檢
根據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察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從經過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替補。
(六)考察
由州糧食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州糧食局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在西雙版納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糧食局辦公場所公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符合調動條件,由州糧食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相關事項
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報名考試過程中,凡有作假、虛報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報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聯 系 人:陳福云 劉存華
聯系電話:0691-2123006 2141312
監(jiān)督電話:0691-2146673
監(jiān)督單位:州第二紀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