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浙江公務員招考關于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問: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問:農村問: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問:自謀職業(yè)問: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問:實習問: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具體請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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