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2011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規(guī)定和《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精神,經遵義市公務員招考辦研究,我市2011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交通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定于2011年10月16日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地點和時間
體能測評地點:遵義市匯川體育館(匯川區(qū)南京路)。
體能測評時間:2011年10月16日(具體候考時間詳見面試準考證)。體能測評當日,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前憑面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體能測評地點。超過規(guī)定時間仍未到達體能測評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二、體能測評對象
根據《招考簡章》和省公務員招考辦的有關規(guī)定,參加完筆試、面試且成績有效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
三、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實施規(guī)則
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guī)則按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測評項目順序依次為(1)縱跳摸高,(2)10米X4往返跑,(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項目不合格考生在本組內循環(huán)測評不超過三次;10米X4往返跑項目在測評前可進行一次試測,但不計成績。每個項目測評結束后,在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下,由考官當場向測評考生宣布測評結果,縱跳摸高或10米X4往返跑項目測評結果不達標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項目測評。
體能測評考生在各組引領員帶領下必須按項目測評順序進行各項目測評。每個項目測評結束后,測評合格考生在引領員的帶領下繼續(xù)下一個測評項目,測評項目不合格的人員歸還佩帶的順序號和考生證后離開測評場地。
四、市公務員招考辦發(fā)布的各項信息都將在市招考辦對外公開的媒體和“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及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公告未盡事項以省公務員招考辦公布的為準。
遵義市公務員招考辦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