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何軍
副組長:許宏武 李長庚
組 員:孫克輝 鄧宏貴 徐富新 謝群 李宏建 許雪梅 夏輝 陽軍亮
鄔建軍
秘 書:鄔建軍
二、復試小組成員
▲物理學專業(yè)小組
組長: 李宏建
組員:楊兵初 郭光華 何軍 周世琦 孟建橋 歐陽方平 袁永波 龍孟秋 謝群 鐘旭東
秘書:歐陽方平(兼)龍孟秋(兼)
地點:物理樓441、413
▲電子學專業(yè)小組(含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與通信工程、集成電路工程專業(yè))
組長:孫克輝
組員:盛利元 蔣禮 李長庚 鄧宏貴 徐富新 陶少華 鄧聯(lián)文 黃寒
陽軍亮 許雪梅 丁家峰 張瑞楷 胡菁菁 楊凌云
秘書:陽軍亮(兼) 許雪梅(兼) 丁家峰(兼)
地點:物理樓541、513、345
三、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主要工作任務
1、復試資格審查。
2、組織并進行專業(yè)素質(zhì)測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zhì)及能力測試。
3、填寫考生復試情況表,統(tǒng)計考生復試成績。
4、確定錄取名單,評定獎助學金。
5、網(wǎng)上錄取及上報學校。
6、受理投訴。
四、復試安排
(一)時間及地點安排
1、3月21日(15:00-17:30):報名、資格審查、核驗材料,發(fā)放復試情況表等。
地點:物理樓317
負責人:鄔建軍
2、3月22日上午(筆試):
8:40—10: 40為專業(yè)課筆試(滿分300分)。
地點:物理樓123、124
10:45-10:55 抽簽分組
11:00-12:00 全體新生心理素質(zhì)考察(分兩批進行)
地點:物理樓220
負責人:謝 群
3、3月22日下午(面試):
14:00:外語測試采取聽說交流形式(滿分100分);綜合素質(zhì)及能力考查(滿分100分)
物理學專業(yè)復試地點(分二組進行):
(1)物理學專業(yè)小組①:物理樓441 (2)物理學專業(yè)小組②:物理樓413
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與通信工程、集成電路工程專業(yè)復試地點(分三組進行):
(1)電子學專業(yè)小組①:物理樓541 (2)電子學專業(yè)小組②:物理樓513
(3)電子學專業(yè)小組③:物理樓345
負責人:各復試小組長
4、3月23日上午
復試領導小組確定最終的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獎助學金名單,并進行公示
地點:物理樓院研辦
5、3月23日下午3:00 導師見面會,確定指導教師
地點:物理樓116報告廳(物理樓一樓)
6、3月24日:錄入“錄取管理系統(tǒng)”并上報校研招辦。
p>(二)專業(yè)課筆試科目物理學專業(yè):《電動力學》(200分)+《熱力學與統(tǒng)計物理》(100分)
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與通信工程、集成電路工程專業(yè):《電路》
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300分。
五、相關說明
1、復試成績: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綜合素質(zhì)及能力測試成績。
注: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綜合素質(zhì)及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錄取。
2、上線人數(shù)118,學術型計劃招生42人,專業(yè)學位計劃26人,淘汰50人。
3、資格審查及調(diào)劑復試嚴格按學校要求進行。
4、投訴受理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
鄔建軍:0731-88830857
★特別說明:
1、所有上線學生均可參加復試,如若未按期參加者,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
2、知曉復試安排的請回復短信(格式為:知曉復試安排,姓名XXX)至15674941292,將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物理與電子學院
2016年3月15日
附:
1、參加復試人員名單: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50803_1_4.html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內(nèi)容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初試準考證(核對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件原件(核對照片、證件號碼);
(3)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帶學生證)原件;
(4)學歷或?qū)W籍認證報告(復印件和原件);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外語水平、業(yè)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6)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推免生資格審查
所有推免生必須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錄?。晃赐ㄟ^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學生所在學校本科教務部門按本科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相應手續(xù)。
資格復審的主要內(nèi)容是:
(1)須完成本科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huán)節(jié)(含畢業(yè)論文或?qū)嵙暎┑膶W分要求;
(2)畢業(yè)論文或?qū)嵙暢煽儜凇傲肌币陨希?/P>
(3)在取得推薦免試初取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xiàn)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資格至資格復審之日未受過任何法紀處分。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