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統(tǒng)計工作和充實統(tǒng)計隊伍,珠海市統(tǒng)計局根據工作需要公開選調公務員。
一、選調職位和選調范圍
1、選調珠海市統(tǒng)計局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科員1名。
選調對象為全國范圍內各級實施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含中央、省直屬單位)在編在崗滿3年(含試用期,時間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公務員。
2、選調珠海市統(tǒng)計計算中心(參公事業(yè)單位)科員2名,分2個職位選調。
選調對象為全市范圍內各級實施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含中央、省駐珠單位)在編在崗滿3年(含試用期,時間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愛崗敬業(yè),甘于奉獻,有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和與人共事能力;
(二)3個職位的學歷要求分別為:
1、參加選調珠海市統(tǒng)計局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科員的條件為: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法學專業(yè);
2、參加選調珠海市統(tǒng)計計算中心科員職位1的條件為: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不含專升本),學士以上學位,經濟學或統(tǒng)計學專業(yè);
3、參加選調珠海市統(tǒng)計計算中心科員職位2的條件為: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不含專升本),學士以上學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及相關專業(yè)。
(三)年齡35歲以下(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所在單位同意選調。
(六)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近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5、其他不符合條件的。
三、選調工作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5日至4月15日(8:30-12:00,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址:珠海市市府大院3號樓三樓306室;
3.提交的資料:《珠海市統(tǒng)計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并蓋章),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帶齊備查)、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張,報名表及照片電子版同時發(fā)郵箱tjzy@zhuhai.gov.cn,請在郵件標題注明“選調工作人員”字樣。同時,需提交反映自身專業(yè)水平材料(如1篇專業(yè)方面材料或相關職業(yè)資格證書)和1篇近3年工作情況的書面材料。
(二)資格審查
符合初審條件的則通知其參加面試,未通過初審者,不再另行通知。如選調崗位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的比例不足1:3時,則取消該崗位選調。
(三)組織面試
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四)考察錄用
經面試擇優(yōu)確定考察對象。如考察對象未通過考察,則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替補考察對象。根據組織考察情況確定選調人選,在珠海統(tǒng)計信息網(www.stats-zh.gov.cn)公示七天。對于公示期間無異議的選調人選辦理調動及任職相關手續(xù)。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756-2120288。
珠海市統(tǒng)計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