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認定權限是如何劃分的?
來源:易賢網 閱讀:1142 次 日期:2016-05-07 11: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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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師資格的認定權限是如何劃分的?

答: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江蘇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暫行)》等有關規(guī)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隨著教師資格認定人數(shù)的變化,部分市對教師資格認定權限進行了合并和調整,請申請人注意各地相關公告。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教師資格證考試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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