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點:
根據(jù)陜試社考[2015]7號文件精神,為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現(xiàn)就西安市2016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考生報名時間:2016年5月30日—6月8日
考點報盤時間:2016年6月13日
2.考試時間:2016年9月24—27日
三、四級科目必須在第一天結(jié)束。
3.考試科目(見附件一)
考試體系各級別定位描述、證書認證辦法、考核課程代碼等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體系調(diào)整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3〕29號)。各考點在宣傳、報名時需對考生公布,方便考生參考、報名,避免錯報。
4.考試收費應嚴格按照陜價費調(diào)發(fā)[2000]44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收費標準按原相應級別筆試加機試標準收?。ㄒ?、二、三級80元/科次;四級100元/科次)。上繳省、市費用按照陜試綜函[2004]87號文件執(zhí)行。各考點不得再向考生收取額外的考試費用。
5.考生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軍人證件(軍官證、警官證、士官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護照。無有效身份證者不得報名。
6.按照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陜試社考[2011]6號《關于加強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考點只能接收本校在校學生報名考試,考生報考資格審查由各考點負責,報考考生信息由考點學生管理部門核實確認,并如實填寫《資格審查情況表》(見附表)。非在校生和未設考點院校的考生視為社會考生,社會考生在指定社會考點報考。非社會考點嚴禁接收非本考點考生、社會考生以及培訓機構集體報名,請各考點嚴格遵守,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將嚴肅處理。
2016年下半年考試社會考生報名由西安郵電大學和西安交大城市學院兩個社會考點承擔。社會考點信息請登錄西安市招生考試網(wǎng)(www.xaks.com.cn)查詢。
考生不得在同次考試中重復報考同一科目,不得同時在不同考點(包括省內(nèi)、省外考點)報考。重復報考者按違規(guī)處理。
已經(jīng)取得低級別證書的考生在報考高級別科目時有效身份證件必須與獲取低級別證書時的有效身份證件相符。如果不相符,將會影響高級別合格證書的獲取。
7.各考點在采集報名信息時,必須堅持考生確認制度,考點必須打印《考生報名登記表》,考生對自己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負責。經(jīng)考生簽字確認后的《考生報名登記表》考點留存一年備查??键c必須對匯總的報名數(shù)據(jù)進行認真核對和校驗,確保上報信息準確無誤。報名信息一經(jīng)上報不予糾錯、更改。
8.各考點必須使用新版考務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名數(shù)據(jù)采集、核查及匯總。一、二級考生和三、四級考生不得編排在同一考場的同一批次。
考生照片規(guī)格須符合規(guī)定??键c在收集照片時必須檢查是否有橫置等問題。未提供照片的考生不允許參加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對無照片考生成績不予受理。
9.考點所需加密鎖按服務器數(shù)量配置(每臺服務器所帶工作站必須在60-90臺之間),如加密鎖數(shù)量有變化,須另附申請隨報名數(shù)據(jù)盤一并上報。
10.各考點必須如實填寫《考點基本情況登記表》、《應急通訊登記表》、《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情況表》于報盤時上交市教育考試中心社考部(501室)。
11.各考點要嚴格按照陜試綜函[2013]21號《轉(zhuǎn)發(fā)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中使用正版應用軟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在考前做好考試軟、硬件設備的準備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12.各考點務必于2016年6月13日到市教育考試中心社考部501室辦理報名手續(xù)。經(jīng)審核無誤后領取準報單,持準報單到綜合部(209室)交費,交費后到信息室(408室)上交報名信息盤(一式兩份,內(nèi)容為報名信息庫和考生照片文件),信息盤面上必須注明考點代碼、名稱、報考人數(shù)、錄入人姓名。辦理完報名手續(xù),請各考點到省中心交納費用。
請各考點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