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事考試中心通知,2016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計劃安排確定如下:
一、報考條件。符合原人事部、建設部文件《關于印發(fā)〈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1996〕77號)和《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fā)〔1998〕8號)規(guī)定條件,并符合軍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軍隊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可報名參加全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軍隊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報名,需要查詢當地人事考試網站的通知,以個人身份報名,填寫報名信息時需要注意脫密。
三、考試時間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10月15日 | 下午:14:00–17:00 | 建設工程計價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 |
10月16日 | 下午:14:00–18:00 |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四、考試科目。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yè),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五、考試須知。①考生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②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