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市聾人協(xié)會了解到,十堰兩名聽障人士日前通過駕駛機動車學習,并順利通過考試,成為十堰首批拿到機動車駕照的聾人。
聾人考駕照
聽不見可以學車?這個問題對很多市民而言也許覺得不可思議。其實,聾人駕駛機動車早已經(jīng)不是什么新鮮事件。根據(jù)201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允許右下肢殘疾、雙下肢殘疾以及聽力障礙、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節(jié)殘缺五類人員駕駛汽車。
2013年,在湖北省殘聯(lián)支持下,湖北省殘疾人駕車培訓點集中在襄陽谷城殘疾人駕車基地,為全省殘疾人學車提供了方便。十堰聾人協(xié)會經(jīng)過聯(lián)系,于今年7月支持十堰6名聾人學員集中去襄陽谷城參加駕駛機動車學習,其中4名聾啞人在檢查考試過程中由于不符合條件,沒有通過考試,失去學習資格,有兩名聾人經(jīng)過兩個月培訓學習,通過學習和考試,成功拿到機動車駕照。
記者在兩名聾人的駕照上看到,兩人均為男性,均申領(lǐng)到C1駕照、其中31歲的朱某來自張灣區(qū),29歲的盧某來自茅箭區(qū)。駕照簽發(fā)均為襄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駕照有效期從2015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7日。兩人均為普通工人。
據(jù)悉,十堰目前有4000多名聾啞人,他們中有近百人有申領(lǐng)駕照愿望。
5類殘疾人可駕駛汽車
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放寬殘疾人申請駕駛證條件,使右下肢、雙下肢、聽力殘疾人士在符合條件情況下能夠申領(lǐng)機動車駕駛證,并對殘疾人身體條件、考試要求、駕駛證審驗等管理制度進行規(guī)范,讓更多殘疾人享有駕駛汽車權(quán)利的同時,也能保障殘疾人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
右下肢或雙下肢殘疾的人員,經(jīng)由省級衛(wèi)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yī)療機構(gòu)進行身體檢查,對其殘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進行專門評估通過后,可以申請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具體為:“雙下肢健全且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的,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允許有聽力障礙的殘疾人申請駕駛證。具體為:“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以上條件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放寬對駕駛小型汽車手指條件的限制。具體為:“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手指末節(jié)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應當在車上設置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