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青海省海東市人才引進考生現場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現將2016年海東市人才引進現場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網上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的要求
(一)請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于2016年7月20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報考城投公司的考生還須出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二)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由所在院校教務部門出具能夠按時畢業(yè)的證明(需注明所學專業(yè)和大致畢業(yè)時間)的原件一份。
(三)考生若為機關事業(yè)單位現有在職在編人員,還須提供由組織人社部門或單位及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具有公務員身份的考生由所在地區(qū)組織人社部門開具,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由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開具)。
(四)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五)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虛作假的、逾期不來現場資格審查的、審查未通過的均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電話
地點:中共海東市委組織部(海東市委北樓二樓人才辦)
地址:青海省海東市平安區(qū)平安大道204號
聯系電話:0972—8619100
海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