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具有創(chuàng)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4.報考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0年9月25日后出生人員)和40周歲以下(即1975年9月25日后出生人員)。
5.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職位表)。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即2016年9月25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zhí)業(yè)資格及職稱證書。崗位工作經歷、年齡條件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