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程序
1.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9日— 11月4 日(工作日上班時間),由報考者本人現場報名(縣黨政中心大樓7樓11號),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蓋單位鮮章,A4紙,一式兩份):
(1)《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在南江組工網站下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同時將電子版發(fā)至930360703@qq.com);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
(3)黨員身份證明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張;
(4)近2年來本人各類獲獎證書;
(5)個人撰寫、發(fā)表的調研報告、理論文章;
(6)近2年內干部年度考核表;
(7)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和最近一次職務變動干部任免審批表。
個人自薦者,報名時可只提供(1)至(5)項材料,報名表可暫不經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待得到資格審查通知時再補充提供其它材料。
2.審核。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選調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調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辦法進行。
4.調入。根據考試、考核、考察和試崗情況,確定正式調入人選,辦理調動手續(xù)。
本方案由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827-822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