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答: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按招聘崗位的要求,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準考證》(復印件)及《2016年梁山縣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3張。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須于2016年11月26日之前取得)、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等。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報考的《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