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guī)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崗位年齡條件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1月30日。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資格審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zhí)業(yè)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