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28—30日 上報本單位考核細則,院(部)領導小
組考核、展示、評議、公示
2.12月1日上午 各單位上報申報人員全部材料,人事、
教務、科研聯(lián)合驗證收取
3.12月1日下午 人事、教務、科研、紀委資格審查
4.12月2—4日 人事處負責對任職資格進行復核并量化核分;教學綜合辦公室負責對教學工作量及教學評估等業(yè)績進行復核并量化核分,科外處負責對論文、著作、項目、獎勵等材料進行復核并量化核分
5.12月5日 上報市職稱科進行資格審查
6.12月6日 上報校“中評會”
7. 12月7日 非學校中評會評審專業(yè),校“中評會”評審通過,上報市“中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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