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依據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由我局組織考察,考察后不宜選用(放棄)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擇取高分者進行遞補。
根據考察情況,經綜合評估和研究后確定擬選用人員,擬選用人選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或有異議經調查屬不實的,報相關部門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舉報或反映問題者,須留以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電話0571-82705238)。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經調查屬不實的,報相關部門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2016年杭州市蕭山區(qū)經濟和信息化局選用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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