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17年度
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7年度云南省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17時前,發(fā)送電子郵件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具體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yngsgwy@163.com。
2.標題統(tǒng)一按“XXX確認參加面試,用人司局:XXX,職位代碼XXX”。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壝嬖囐Y格聲明》(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于2017年2月10日17時前傳真至0871-63121915或發(fā)送掃描件至yngsgwy@163.com。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在備注欄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7.其他材料:
(1)已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請同時寄送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復印件;以第二學位或專業(yè)報考的考生,請?zhí)峁┑诙W位或專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注明是否為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學位或學歷)。
(2)“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請同時提供與主管部門簽訂的服務合同復印件。
(3)所報考職位有戶口或生源地限制的,請同時提供相關戶籍證明材料復印件。
上述郵寄材料招錄機關收件后不再退還??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煟牧喜蝗蛑饕畔⒉粚?,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7年2月28日至3月1日,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地點為:云南警官學院警體館。地址:昆明市教場北路249號(市內乘139路、187路公交車可達)。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安排為:2月28日上午,報考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國稅系統(tǒng)職位的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2月28日下午,報考楚雄州、玉溪市、紅河州、文山州、普洱市國稅系統(tǒng)職位的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3月1日上午,報考西雙版納州、大理州、保山市、德宏州、麗江市、怒江州、迪慶州、臨滄市國稅系統(tǒng)職位的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五、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7年3月2日-3月5日,每位考生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附件1。面試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圍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請考生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面試地點報到,截至當天上午8:30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面試地點為:云南警官學院科技樓。地址:昆明市教場北路249號(市內乘139路、187路公交車可達)。
(三)面試成績發(fā)布
面試結束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同時,在當天全部面試結束后,將在云南警官學院校內張貼公布當天面試成績。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的職位,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于2017年3月8日至9日進行,請于當天上午7點在云南省稅務干部學校集合,統(tǒng)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本單位承擔。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 0871-63121915(電話);
0871-63121915(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
1. 面試分數(shù)線及面試人員名單
2.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3. 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4. 待業(yè)證明(樣式)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
2017年2月4日
附件下載:353云南國稅2017年度面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