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院(系、部)、各有關班級: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5號)》(見附件1)要求,現(xiàn)決定開展我校2013級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為將工作做好,通知如下:
一、組織報名
(一)個人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1日-29日(開放時間:每天7:00—24:00)。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務必在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nèi)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進行注冊申請,按認定系統(tǒng)的要求準確地填報個人信息。
(二)申請人填寫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報名表》(在系統(tǒng)填報后直接下載打印)、《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在廣東省教育廳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gdedu.gov.cn)主頁“政務公開欄下的“工作下載”上直接下載)。
(三)對不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的申請人不予受理申請。
二、體檢
各二級院(系)通知申請人于4月7日前到茂名市教育局指定醫(yī)院(茂名市人民醫(yī)院、茂名市中醫(yī)院、茂名市職工醫(yī)院三家醫(yī)院均可)進行體檢,體檢表必須在體檢前貼相片并加蓋二級單位黨總支印章,并在右上角用鉛筆注明院系和班級。體檢費由申請人自理。體檢結束后,體檢表由申請人自行帶回交到所在學院(系),連同其他材料一齊匯總后上交師范教育科。
三、提交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用A3紙,正、反面打印(申請表需貼上與網(wǎng)上申報時相同的彩色大一寸照片)。
(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兩份),由二級院(系)辦公室負責鑒定,加蓋二級單位黨總支印章。
(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必須貼上一寸相片并加蓋二級單位黨總支印章,并在體檢表右上角用鉛筆注明申請人所在院系和班級。
(四)身份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復印件(同一張A4紙上正、反面復印)。
根據(jù)廣東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辦公室《關于考生報考普通話水平測試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的通知》(見附件2)精神,本校學生必須在我校普通話水平測試站參加測試,如確有特殊情況到其他測試站報考的,提交普通話證書復印件時需附加以下材料:
1.普通話證書由申請人原就讀學校測試站頒發(fā)的(指專插本學生),需附上原學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
2.普通話證書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測試站頒發(fā)的,需附上申請人戶口簿(戶籍頁)復印件;
3.普通話證書由茂名市教育局測試站或廣東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辦公室頒發(fā)的,需附上情況說明(由申請人寫明在該測試站參加普通話測試的原因);
4.普通話等級證書由廣東省內(nèi)其他測試站頒發(fā)的,需附上:
(1)情況說明(由申請人寫明在該測試站參加普通話測試的原因);
(2)申請人在當?shù)氐墓ぷ髯C明、實習證明或學習證明,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5.普通話等級證書由廣東省外的測試站頒發(fā)的,需附上:
(1)情況說明(由申請人寫明在該測試站參加普通話測試的原因);
(2)申請人在當?shù)氐墓ぷ髯C明、實習證明或學習證明,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3)測試站出具的測試證明,(寫明測試人信息、測試分數(shù)及等級、測試站工作電話并加蓋測試站公章)。
(五)畢業(yè)成績單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復印件(畢業(yè)時提交、用A4紙復印)。
注:材料上所貼的照片必須和網(wǎng)上報名的照片相同,另將一張1寸的相片輕貼在《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右上方,供教師資格證使用。
四、報送材料
申請人各項申請材料由二級院(系)匯總審查后,以班級為單位用檔案袋整理裝袋,并提交2份紙質(zhì)版《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1份置于各班級檔案袋內(nèi),另1份統(tǒng)一貼在每個檔案袋表面,所有材料匯總后于4月15日前報送至教務處師范教育科。
五、普通話測試
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成績未達標的同學可參加我校3月18日舉行的2013級師范專業(yè)專場普通話水平測試,具體測試安排見學校普通話水平測試站通知(http://jwc.mmc.edu.cn/yu_yan_wen_zi/psc/2017-03/content_1835.html),測試費由申請人自理。
注:如申請人普通話測試暫未達標,也可先網(wǎng)上報名,“普通話等級”一欄填寫“二級乙等”。如申請人在3月18日的普通話測試中仍未達標,工作人員將在后臺審核時取消該申請人本次申請資格,不會影響申請人日后再次申報教師資格。
六、通知傳達
各二級單位要指派一名教務員專門負責本單位該項工作的具體事務,并于3月6日前將本院(系)該項工作具體負責人的名單和聯(lián)系方法報送師范教育科。各相關單位必須把本通知傳達到每個2013級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
聯(lián)系人:巫老師、蔡老師;聯(lián)系電話:2923219;地址:綜合辦公樓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