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關人員: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7〕5號)精神,凡持有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參加高中(含中職)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出題)。請在3月30日至4月1日通過我局現(xiàn)場審核合格并成功繳納測試費人員(見附件一),請在附件二中下載《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登記表》,填寫前4行基本信息并貼上照片,帶好身份證、筆和紙張,于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8:00(陸河與陸豐人員可推后到8:30)到汕尾市實驗小學B棟3樓會議室集中,8:20開始測試。
聯(lián)系電話:3390616。
汕尾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