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外國語大學碩士/博士研究生擬錄取考生后期事宜通知
來源:北京外國語大學 閱讀:1064 次 日期:2017-04-24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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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7年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擬錄取結果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請考生自行查閱本人錄取結果。

一、因個人原因不能入學,欲放棄擬錄取資格的考生,請與4月30日16:00前向研招辦提交《放棄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的書面申請》(須有考生姓名、身份證號、聯(lián)系電話、具體放棄原因等內容,落款處由考生本人手寫簽名),或發(fā)傳真至010-88816244。

二、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發(fā)放方式

發(fā)放材料包括:錄取通知書、調檔函(非定向考生)、政審表、入學須知等。

1、已被擬錄取的北外本校應屆畢業(yè)生于6月上旬自行到研招辦領取(憑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或校內一卡通領取,無特殊原因者須本人領取,不得代辦)。具體領取日期我辦將在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網頁提前發(fā)布通知。

2、已被擬錄取的其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及相關材料,我校將于6月上旬以郵政EMS方式統(tǒng)一寄發(fā),寄發(fā)地址均為考生于2016年中國研招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個人通信地址;具體寄發(fā)日期我辦將在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網頁提前發(fā)布通知。

★注意事項:

1、若考生本人通信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與2016年網上報名時有變動,請于2017年5月10日16:00之前,同時以傳真和電子郵件兩種形式(缺一不可)向我辦提交《個人通信地址變動說明》,詳細說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變更后的通信地址、收件人姓名、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考生手機號碼”。請考生確保“收件人”為本人或本人直系親屬,原則上請勿由他人代轉,以免丟失。如該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務必注明該地址所屬收件人“轉”考生本人,例如:張大民 轉 張二民(收)。通信地址格式要完整、有效。

2、通信地址格式如下:

例如:××省××市××區(qū)××路(街道)××號

如果收信地址是單位:要明確“單位名稱”、收件人姓名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確“××小區(qū)××棟(樓、幢)、×單元×號、收件人姓名。

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考生本人手機號碼。

三、考生信息確認

1、定向:只有以下三類考生可以為定向生:

A有正式編制的工作單位,在校期間與工作單位保持人事工作關系,人事檔案不調入北外者(畢業(yè)后無三方協(xié)議與派遣證,回原單位就業(yè));

B 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考生(畢業(yè)后無三方協(xié)議與派遣證,憑報到證回所在省/自治區(qū)就業(yè));

C 高校對口支援計劃考生(畢業(yè)后無三方協(xié)議與派遣證,回原單位就業(yè))。

2、非定向:沒有正式編制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將本人人事檔案調入北外)。

說明:若擬錄取類別與2016年網上報名期間所填寫提交的報考類別不一致、或報考類別需要更改的考生,請于5月10日16:00之前,以傳真形式報我辦遞交以下申請材料:

申請由非定向改為定向、或由定向改為非定向的考生:

A 個人書面申請(寫清楚更改原因);

B 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全日制攻讀定向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或“同意解除人事工作關系”)意見的公函。

發(fā)送傳真件后,將以上兩份原件寄/送至研招辦。

★注: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在接到我校錄取通知書后,從北外研究生院網頁“下載中心”欄目下載相應的協(xié)議書(有工作單位者一式四份,無工作單位者一式三份),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所在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加蓋公章。協(xié)議書于6月30日之前寄至我辦。按我校統(tǒng)一要求,我校不接收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可以接收戶籍關系,考生于2017年9月入學報到時憑戶籍轉移卡(證明)轉至我校。

四、戶籍關系、人事檔案、黨團組織關系

以上關系手續(xù)轉移等事宜請于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按其中相關具體要求辦理。

1、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新生將調檔函交至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單位,由其以機要形式寄送。由檔案存放單位進行密封、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并通過郵局以EMS形式寄出,禁止采用中國郵政以外的各類社會快遞業(yè)務,否則我校不予接收。檔案原則上不得由新生本人持有或遞交(如只能由新生本人攜帶則必須保持檔案袋密封完好)。

接收人事檔案的部門:北京外國語大學××學院/系/所/中心(具體地址以調檔函為準)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2號

檔案袋外須注明:2017級研究生新生檔案、檔案所屬人姓名

2、戶口遷移單位和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

接收戶籍關系派出所:海淀區(qū)公安分局 萬壽寺派出所

北京市新生不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3、組織關系

新生本人報到時自帶黨(團)員組織關系。

團員關系:入學報到時將團員證交院系輔導員;

黨員關系轉移證明抬頭:

北京新生:“北京外國語大學組織部”

外地新生:“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具體接收單位為:北京外國語大學組織部

五、聯(lián)系方式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 研招辦

辦公地點:北京外國語大學行政樓303A

郵編:100089

電話:010-88816246 傳真:010-88816244

電子郵箱:bwyzb@bfsu.edu.cn

北京外國語大學 研招辦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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