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市2012年縣級以上機關政府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現(xiàn)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體檢時間:2012年7月5日。
二、體檢人數(shù):按招考職位數(shù)1:1確定(名單附后)。
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體檢當天上午7:00時前到韶關市人力資源市場(市沙洲一路2號)集中。對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的考生,按自動棄權處理。
四、考生每人需繳交體檢費300元,于體檢時交給體檢醫(yī)院。
五、考生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六、體檢時須服從工作人員的引導和醫(yī)生的檢查,體檢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以及拒絕檢查的,按不合格處理。
七、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八、體檢結果由招考單位通知考生,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市人社局提出復檢要求。對視力、血壓、心電圖等可即時給出結果的體檢項目或事先服用藥物可暫時影響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考生對檢查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請考生閱讀本公告后,于7月4日前按以下方式回復,確認已獲悉體檢通知:
(一)第一、二大組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和組別回復市人社局公務員辦公室,電話回復:0751-8728361,手機短信回復:18218529781;
(二)第三大組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和組別回復市公安局政治處人事科,電話回復0751-8469196,手機短信回復:13826307009。
手機短信回復樣例:“第X大組第X小組考生XXX已獲悉體檢通知,保證按時參加體檢。”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