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部分市級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21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
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市發(fā)改委(市物價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統(tǒng)計局、市信訪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委組織部面向全市公務員選調;
市農機局、市供銷總社、市企業(yè)調查隊面向全市公務員、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選調;
市行政復議聽證室、市社會救助事務服務中心面向全市全額事業(yè)單位人員選調。
二、選調計劃、職(崗)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勤奮敬業(yè);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
4.區(qū)鎮(zhèn)公務員報考者須在區(qū)鎮(zhèn)公務員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含試用期);區(qū)鎮(zhèn)事業(yè)人員報考者須在區(qū)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三年以上(含試用期)。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
(二)具體選調計劃、職(崗)位和條件見“附件1”
三、選調程序
1.公開報名
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職(崗)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市行政中心七樓東北角會議室。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可登陸海門黨建網、海門人事人才網下載《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如實填寫信息,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2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報考職(崗)位所需的有關證明資料等。同時,報名者須出示所在區(qū)鎮(zhèn)、市直部門黨組織同意報考證明。
2.資格審查
根據(jù)選調職(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調單位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本次選調設開考比例為1:2,如通過資格審查人數(shù)低于開考比例的,此職位不開考或相應減少選調人數(shù)。
3.面試
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所有考生直接參加面試,面試合格者(面試成績達60分)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入圍考察人選在海門黨建網、海門人事人才網公示。
4.考察
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進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對象放棄等情形,其他人員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確認人選、錄用
由選調單位提出擬選調建議,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研究確定試用人選(試用期3個月)。如選調單位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空缺或相應減少選調計劃。試用人選試用期滿合格,則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試用人選在海門黨建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81261500、82222611(市委組織部)
82269292、8210056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 共 海 門 市 委 組 織 部
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