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轉發(fā)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保人聯(lián)發(fā)〔2006〕11號)精神,經保山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2009年保山一中招聘人員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招聘總數3人,其中:生物教師1人,歷史教師1人,體育教師1人。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yè);
(四)年齡30周歲以下,全日制國民教育本科(獲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取得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五)普通話達二級乙等以上,計算機操作能力獲一級及以上證書。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2009年4月2日前由市人事局在保山人事人才網、市人才市場和保山一中校內發(fā)布公告,公布擬招聘信息。
(二)招聘時間和地點:2009年4月11日在保山一中進行。
(三)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查閱個人信息或面談的形式,按崗位(專業(yè))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
(四)面試。
面試方法采用結構化面試和說課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實行量化打分,以各占50%折算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和說課結束后當場宣布成績。
五、確定擬招聘對象
綜合成績合格的,按崗位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招聘對象。由保山市人事局、保山市教育局和保山一中與被招聘對象現場簽訂聘用協(xié)議書。待遇按國家新分配大學生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紀律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員應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面試的相關信息;不談論涉及題目、題型、評分標準等話題;不記錄、傳播、泄露試卷內容。對在面試和招聘工作中泄題、漏題及相關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fā)現從嚴處罰。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五)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報名和面試,面試遲到30分鐘按自動棄權處理。
保山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