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公安機關(guān)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粵府令第222號)、《惠來縣人民政府關(guān)于同意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方案的批復》(惠府函〔2017〕15號)和《惠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guān)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批復》(惠府辦函[2017]108號)等文件精神,林雪麗等35位同志經(jīng)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擬聘用為惠來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予以公示。具體名單如下:
林雪麗(女) 朱澤華(女) 方映彤(女) 林煒前(女) 朱澤霞(女)
蔡 歡(女) 陳曉彤(女) 胡溫悅(女) 張 丹(女) 黃愛蘭(女)
佘育程 詹洛開 高堅生 許海星 王彥軍
周康生 林雁濠 方楚濱 陳曉彬 吳綿享
方培藩 方敏聰 周松武 陳錫鵬 張然希
朱毓凱 嚴宏輝 方偉斌 謝立弟 翁泰義
方奇亮 鄭澤斌 黃錦海 方俊欽 陳健坪
在公示期限內(nèi),任何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縣公安局政工辦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留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公示時間:從9月22日至24日止
受理單位:惠來縣公安局政工辦
聯(lián)系電話:0663-6681854
惠來縣公安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