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及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報考計劃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0名(錄用后按照“連編帶人”劃轉的方式列編),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人員6名,具體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公開選調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人員條件
(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條件及范圍
1.巴彥淖爾市直行政機關或參公事業(yè)單位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不包括中央、國家和自治區(qū)垂直管理單位,中央、國家和自治區(qū)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
3.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等次。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無不良違法、違紀、違規(guī)記錄;身體健康,無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疾病史。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人員條件
1.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巴彥淖爾市戶籍。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報名開始日前。
4.不具有巴彥淖爾市常住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高考入學前為巴彥淖爾市戶籍的畢業(yè)生。
(2)在巴彥淖爾市服務期滿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
(3)大學生退役士兵。
“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充實到城鎮(zhèn)社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主要從事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xié)調及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埔陨蠈W歷的退役士兵。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巴彥淖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bynerc.com)。相關信息同時在巴彥淖爾市政府網、“巴彥淖爾人才網”微信公眾平臺及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請報考人員予以關注。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7:00。
3.報考人員須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按報考類型、崗位及相關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尺寸:高160像素,寬120像素)。須如實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限200字以內)、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職務,所從事的主要工作,限200字以內)。如未按要求填寫,不予審查通過。
5.報考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格審查通過后,點擊“打印表格”打印《報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報考公開選調崗位的人員須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留存用于資格復審。報考人員均須打印報名表,在資格復審時攜帶)。
6.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報名信息,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選調或聘用資格。
7.請報考人員選擇好職位及早報名,防止后幾天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8日17:00。
2.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巴彥淖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bynerc.com)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未通過的,將在審查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將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3.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等原因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4.《崗位計劃表》中涉及有關資格條件等問題,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崗位計劃表》)。
(三)筆試開考比例。公開選調的報名人數與報考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3∶1;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報名人數與報考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4∶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研究批準后,可適當降低筆試開考比例。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巴彥淖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bynerc.com)公布。
(四)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陸巴彥淖爾人才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bynerc.com)。
(五)本次考試筆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50分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必須使用漢文作答,如不按要求作答,按零分處理。
(二)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http://www.bynerc.com)。
(三)報考人員憑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二代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計算
《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照報考人員筆試卷面實際得分計算。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五)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巴彥淖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bynerc.com)另行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巴彥淖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bynerc.com)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攜帶《報名表》(一式二份),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戶口在區(qū)外的巴彥淖爾市生源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巴彥淖爾市戶籍注銷頁或原巴彥淖爾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在巴彥淖爾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公益性崗位人員報考政府購買崗位的,須提供服務項目或公益性崗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個人錯填民族等重要信息、所填報的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五)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對于降低比例進行面試的崗位以及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報考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崗位)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資格復審后另行通知,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bynerc.com)。
(二)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50%+面試成績×50%。
2.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面試按成績高低排序。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人員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選調、聘用資格。體檢醫(yī)生與被體檢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1.對進入考察程序的選調人員,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政治業(yè)務素質、人事檔案等。
2.對進入考察程序的政府購買崗位人員,考察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1.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和擬聘人員。擬選調和擬聘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人才網(網址http://www.bynerc.com)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聘用的,進入選調、聘用程序;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聘用資格。
3.公開選調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級,保留原工資待遇。考察期不合格的,不予選調,回原單位工作。考察期滿合格的,依據相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選調手續(xù)。
4.政府購買崗位聘用人員試用期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和聘用的任何階段發(fā)現選調或聘用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公告由公開選調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人才網公布(網址http://www.bynerc.com)。
政策咨詢電話:8527333
報名技術人員電話:8527514
舉報監(jiān)督電話:8527208
巴彥淖爾市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選調和招聘政府購買崗位人員崗位計劃表
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