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宜賓市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四川省人社廳網(wǎng)站 閱讀:2121 次 日期:2022-02-23 1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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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關于2022年上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

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58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ksbm.yibin.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應屆碩士及以下畢業(yè)生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博士畢業(yè)生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定向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招考的職位,除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外,以下兩類人員也可報考:一是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二是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tǒng)一,思想政治素質好。

2.年齡18至35周歲(1986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間出生),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81年2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2月24日(本次公招報名第一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6.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在職的(含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9.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全市共計劃錄用580名,招錄機關(單位)及名額詳見職位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考生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進行網(wǎng)絡報名、上傳照片,網(wǎng)址(http://rst.sc.gov.cn/)。其中,報考職位要求加試少數(shù)民族口語(苗語、彝語)測試的,口語測試在報名前進行,報考此職位的考生必須先參加口語測試并經(jīng)測試合格,方可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報名。少數(shù)民族口語(苗語、彝語)測試報名、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同時公告。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具體負責〔其中,縣(區(qū))及以下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所在縣(區(qū))黨委組織部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職位表”(附件1)、“報名重要事項提示”(附件2)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本人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其中,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到一級學科及以上的,專業(yè)條件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yè)目錄名稱,報考職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到二級學科的,專業(yè)條件以本次公招職位情況表中公布的專業(yè)名稱為準,請報考者務必審慎對照選擇)。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對各類職位的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可撥打《職位表》公布的聯(lián)系電話。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完整填寫《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于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錄機關應留存考生《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審查和考察時使用。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3月4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wǎng)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行測》《申論》每科各5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放棄報考。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日前(工作日)到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宜賓市翠屏區(qū)大碑巷37號)現(xiàn)場辦理減免報考費用的手續(xù)。不方便到現(xiàn)場辦理的人員,請撥打聯(lián)系電話(0831-8247733)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上傳減免所需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三)職位調整

招錄名額與確認繳費人數(shù)之比達到1:5方可開考,筠連縣、珙縣、興文縣、屏山縣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可放寬到1:3。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委組織部根據(jù)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市委組織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ksbm.yibin.gov.cn)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3月22日至25日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四、考試及面試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占60%、面試占40%。苗語、彝語口語測試不計入考試成績。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3月29日前(工作日)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地址:翠屏區(qū)都長街82號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206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4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ǎng)(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對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報名網(wǎng)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wǎng)站公布。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于5月上旬在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ksbm.yibin.gov.cn)上公布。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筆試加分

(二)面試資格審查

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公告在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ksbm.yibin.gov.cn)上公布。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考錄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三)面試

經(jīng)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2年5月20日至22日。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及體檢公告在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ksbm.yibin.gov.cn)上公布。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荚嚳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一)體檢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jīng)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察

市委組織部確定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烊诉x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jīng)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遞補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錄機關(縣<區(qū)>黨委組織部)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宜賓人事考試網(wǎng)(http://ksbm.yibin.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任職時間、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等信息,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已公示的招錄職位如出現(xiàn)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通過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者,由招錄機關(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進行審核,報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二)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招考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年。對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七、服務期限

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享受傾斜政策錄用的在本市轄區(qū)內的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jīng)查實,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九、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電話:0831-8225337

網(wǎng)絡報名資格審查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網(wǎng)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2.2022年上半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重要事項提示

中共宜賓市委組織部

2022年2月23日

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50-CC4AF0668F9579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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