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楚雄州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生源或戶籍要求的有關說明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jù)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現(xiàn)對楚雄州2023年公務員招考崗位中有關“生源或戶籍要求”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招考單位所在縣(市、區(qū))”作如下說明:
一、根據(jù)《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生源地是指學生來源所在縣(市、區(qū)),戶籍地是指報考者目前戶口所在地”的規(guī)定,原楚雄州或者州內各縣(市)戶籍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因高考入學戶籍發(fā)生遷移的,可報考我州“生源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招考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的崗位。
二、原戶籍非楚雄州或者州內各縣(市)的人員,報考我州“生源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招考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的崗位,須在2023年1月底前辦結戶籍遷移手續(xù)并取得楚雄州或者州內各縣(市)戶籍,且在資格復審時戶籍仍在楚雄州或者州內各縣(市)。
三、非楚雄州或者州內各縣(市)戶籍或生源,但因高考入學后將戶口臨時轉入學校所在地的集體戶口上(如楚雄州內各院校),這類戶口屬于有期限(在校期間)的戶口,不可報考我州“生源或戶籍要求”欄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招考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的崗位。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2023年1月19日
來源:http://www.cxz.gov.cn/info/1773/460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