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2024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促進麒麟公安工作,提高警務運行效率,構建科學、規(guī)范、高效的警務運行機制,充分利用社會優(yōu)質人力資源加強公安工作,建立一支素質優(yōu)良、結構合理、適應新時期公安工作需要的輔警隊伍,按照《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試行)》規(guī)定,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勤務輔助人員共60名(巡特警崗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3、熱愛輔警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工作安排,能適應夜間執(zhí)勤和輪換值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材勻稱,無身體缺陷、無傳染病史、無口吃、無紋身;
5、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18-35周歲(1989年10月至2006年10月之間出生);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
8、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輔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公安相關工作經(jīng)驗人員。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涉“黃賭毒”受到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3、報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業(yè)務技術用房接處警大廳(靖寧西路),電話:0874-3393039
4、報名時需提供或填寫以下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退伍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張;
(3)個人征信報告1份。
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招聘原則
采取公開招聘方式,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擇優(yōu)聘用。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工資及社會保險按財政部門核發(fā)的經(jīng)費標準核定和保障。警務輔助人員財政保障約5萬元/年(含醫(yī)保、養(yǎng)老保險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額外購買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為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與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審查是否符合報考基本條件。
(二)考試測評
1、筆試測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對公共基礎知識、基本法律常識、公安基礎知識以及綜合能力進行測試,總分為100分,筆試采取上機測試,現(xiàn)場打分。
測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為準。
2、體能測評
(1)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報考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4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在筆試成績出來后現(xiàn)場公布。
(2)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及相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3)根據(jù)國家公務員局與公安部的有關答復意見,“在體能測試中,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測試次數(shù)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shù)不超過3次”。
(4)體測測評時間和地點: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為準。
3、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的報考人員方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主要對報考人的綜合素質進行當面測試,具體方式為考官與考生面對面進行,總分為100分。面試內容以綜合分析、舉止儀表、語言表達、應急能力等為主。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確認人員進入面試考察程序,若考試成績相同的,按照《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優(yōu)先招聘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具有公安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
(1)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為準。
(2)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并于面試前30分鐘進入候考區(qū)。
(3)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當場宣布,考生簽字確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現(xiàn)場予以公布。
(三)體檢
(1)體檢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根據(jù)考生在本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若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面試成績仍相同的,按照《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優(yōu)先招聘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2)體檢參照《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體檢標準》到考錄公務員體檢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相關規(guī)定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四)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的進入政治考察程序。政治考察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公務員)政治考察等有關要求進行。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組織實施由政工部門負責,招錄部門配合,考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人民銀行協(xié)助。主要從擬聘用人員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思想品德、家庭情況、有無違法違紀、征信等方面予以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經(jīng)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麒麟警方微信公眾號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影響聘用情形的,予以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擬聘用人員須在接到招聘工作小組電話通知后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試用期為3個月(含崗前培訓)。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或違反相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不予錄用。
七、監(jiān)督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政工室、機關紀委作為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協(xié)調、檢查和監(jiān)督、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負責調查處理,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74-3393039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2024年10月10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5TbzRVq1jxyKxu-usSA4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