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江市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 閱讀:968 次 日期:2013-01-11 16: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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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稅局、地稅局,鎮(zhèn)江新區(qū)組織人事部,市各有關單位,各直屬單位、駐鎮(zhèn)單位: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蘇人社發(fā)〔2012〕548號通知,現(xiàn)將我市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qū)設置

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22、23日兩天,考場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1〕94號)的規(guī)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試仍設《財務與會計》、《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人員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客觀混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報名組織及程序

(一)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網址為www.zjrsks.com.cn。報名時間為2013年1月10日—2013年3月8日。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在2013年3月8日前將有關材料送蘇南人力資源市場(鎮(zhèn)江市運河路100號,寶塔山公園對面)二樓人事考試考工柜臺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審核通過后在3月9日前完成網上支付,網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報名。咨詢電話:84432609、84425552。

凡報名的新老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并在報名表上方貼二寸照片一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今年新報名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及復印件。

2、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三)6月17日起,通過審核的考生可直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六、教材征訂

考試大綱和教材在報名網站征訂,報名成功后重新登陸報名頁面可直接預訂考試用書,截止日期為2月18日16:00。

七、收費標準

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費票據(jù)需求的考生請憑準考證到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柜臺領取,具體地址:鎮(zhèn)江市運河路100號。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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