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局面向全國選調公務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人數
佛山市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公務員(科員)2名。職位條件:
1、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公務員(科員)1名:要求法學、訴訟法學專業(yè),并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及以上。
2、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公務員(科員)1名:要求地理信息系統、土地資源管理、測繪工程專業(yè),并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及以上。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本次選調對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符合公務員轉任條件,且在近兩年公務員年度考核中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時間截止至2013年4月15日);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4、選調后需在佛山市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工作滿5年方可調動。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5日-2013年6月15日;
2、報名要求:報名者按照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如實、完整填寫附件《佛山市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交以下資料:本人公務員身份證明、簡歷;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其他可證明本人工作能力、年度考核情況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要求A4紙張紙質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3、報名及資料郵寄地址(報名材料請用特快專遞寄):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竹園路68號,聯系人:廖麗,郵政編碼:528500,聯系電話:0757-88266213。
三、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查。佛山市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收到材料后,將對報名者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經初審符合要求的,通知參加考試,未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察。根據筆試、面試情況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執(zhí)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和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必要時查閱個人人事檔案。
(四)體檢。按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五)轉任。根據選調對象的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轉任人員名單,按公務員轉任程序報批,經批準后,按公務員轉任辦法辦理調動手續(xù)。
佛山市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
2013年4月15日
附件:佛山市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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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qū)國土城建和水務局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中共佛山市高明區(qū)委組織部網網,最近更新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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