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科研人員
教學科研人員招聘按下列基本程序進行:
㈠發(fā)布公告。除學校選擇媒體集中發(fā)布公告外,各單位要根據(jù)學校下發(fā)的《陜西師范大學2013年人員補充工作的意見》中所規(guī)定的人員補充條件及程序,制作本單位人員招聘公告,并通過網(wǎng)絡、報刊等多種形式對外進行宣傳。
㈡應聘報名。自補充計劃下發(fā)之日起,各單位應積極受理咨詢、自薦和推薦,隨時公開受理應聘人員報名。各單位在受理應聘人員報名時,同時告知應聘人將其電子簡歷發(fā)送人事處備案,應聘教師崗位的,發(fā)送郵件至師資科郵箱(jiaoshike@snnu.edu.cn),應聘其他崗位的發(fā)送至人事科郵箱(renshike@snnu.edu.cn)。
㈢資格審查。單位領導班子集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基本條件的考察對象。
㈣考核評價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主要由各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
1.教學考核。教學考核組由各單位教學委員會、黨政主要領導、相關專業(yè)負責人以及課程組的教師代表組成,原則上不少于10人。主要負責對應聘人教學規(guī)范、教學方法、教學技能和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考核和評價。
2.學術考核。學術考核組由各單位學術委員會、黨政主要領導、相關學科負責人及學科組的教師代表組成,原則上不少于10人。主要負責對應聘人的研究功底、學術視野、研究成果和發(fā)展?jié)摿M行綜合考核和評價。并至少要選擇學院同學科具有代表性的3-5名教師進行比較,確保補充人員具有較好發(fā)展?jié)摿Α?/P>
3.教學和科研考核的具體組織形式,分別由教學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商議決定。
4.教學和科研考核小組中專家人數(shù)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含),外單位專家原則上不少于三分之一(含)。教學考核時,至少有人事處、教務處各一名負責人參加,科研考核時,至少有人事處、科技(社科)處各一名負責人參加。
5.考核評價后,教學考核組和科研考核組分別對教學和科研考核情況形成獨立的考核鑒定材料。考核鑒定材料須經(jīng)考核組組長簽字確認。
6.對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學校教師隊伍建設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考察的人選,在學院考核的基礎上,增加學術考核環(huán)節(jié),具體考核辦法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人員補充工作、提高用人質量的幾點意見》(師人[2010]200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㈤確定擬聘人選。對教學、科研考核合格的人員,經(jīng)用人單位院務會議、學科負責人集體研究后,按照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選。
㈥公示。各單位對每個崗位的擬聘候選人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㈦人事處審核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單位將擬聘人員《陜西師范大學補充教學科研人員審批表》及附件資料報人事處審核,同時將擬聘人員崗位所有報名應聘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及單位資格審核意見報人事處備案。
㈧學校審批。擬聘人員經(jīng)人事處審核并提出初步意見后,報學校教師隊伍領導小組會議審批。
各單位上報時應按要求準確填寫《陜西師范大學擬補充教學科研人員審批表》(相關表格在人事處網(wǎng)站下載)。各單位報送材料前均需按要求持擬聘人的論著或獲獎證書等到科技處、社科處進行審核。上報材料包括:《應聘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資格審核情況、教學科研考核意見、考核小組人員名單、《審批表》及相關證書、論著等原件和復印件。對未按要求考核或考核不規(guī)范、材料不全或未經(jīng)審核的相關人選材料,人事處將不予受理。
二、學生輔導員
文、理科基礎教學部學生輔導員招聘由黨委學工部(學生處)、人事處及相關單位共同組成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
1.發(fā)布公告。根據(jù)學校下發(fā)的補充計劃,學生處擬定招聘公告,并經(jīng)人事處審核同意后,在人事處網(wǎng)站“人才招聘”專欄予以發(fā)布,同時招聘單位通過多種形式對外進行宣傳,由學生處受理應聘報名。
2.應聘報名。受理應聘人員報名,報名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個工作日。
3.資格審查。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每個崗位通過資格審查并參加考試、考核的應聘人員原則上應不少于5人。應聘人數(shù)少于5人的,應適當延長應聘報名時間;延長報名時間后仍不能達到規(guī)定人數(shù)的,應報人事處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其他程序。在上報審批時,將應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一同報人事處備案。
4.考核。對應聘人員應采取考試的方式進行考核。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須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試應采取筆試、面試及陳述答辯等多種方式,考核時應通知人事處派人參加。
5.確定擬聘人選。對通過考試、考核的人員,經(jīng)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按照考試和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每個崗位至少按2-3個候選人確定擬聘人選。
6.公示。學生處對每個崗位的全部擬聘候選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7.上報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報人事處審批。
上報時要按要求準確填寫《聘用非教學科研人員審批表》(相關表格在人事處網(wǎng)站下載)。各單位報送材料前均需按要求持擬聘人的論著或獲獎證書等到科技處、社科處進行審核。上報材料包括應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考核材料、《審批表》及相關證書、論著等原件和復印件。對未按要求考核或考核不規(guī)范、材料不全或未經(jīng)審核的相關人選材料,人事處將不予受理。
三、專業(yè)技術人員
專業(yè)技術人員招聘工作由各單位負責。在人事處的指導下,各單位參照輔導員招聘程序自行組織招聘??己藭r,應結合崗位要求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四、管理人員
管理人員由人事處參照輔導員招聘程序統(tǒng)一組織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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