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我原籍在文山, 后面上大學戶口遷到了學校 ,在學校我參加里司法考試。 分數雖然沒有達到360, 但已經超過了放寬地區(qū)的分數線(注:文山州八個縣都事放寬地區(qū))。 現在我的戶口又回到了文山 ,請問一下我可以取得C證 ,如果報文山這邊的檢察院可以免筆試么 ?如果可以 ,報名的時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謝謝!
回復:達到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應于2009年7月23日至30日,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申請。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應自7月23日起7日內,持身份證、準考證及成績通知書,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報名資料調轉至戶籍所在地的確認手續(xù),向戶籍所在地的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申請。
大學畢業(yè)后本人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資格申請人,按照上述方法辦理。
如果是參加法檢系統(tǒng)考試,通過司法考試但還未未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可以使用準考證及成績通知書。
另:取得C類證書的考生,只在報考省內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民族自治州所轄縣、民族自治縣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司法工作崗位時免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