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濟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濟人字[2007]91號)和中共平陰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平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平辦發(fā)[2008]5號)有關規(guī)定和我縣實際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教體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現就公開招聘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濟南市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yè)生(含濟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飘厴I(yè)生和擇業(yè)期內未就業(yè)??飘厴I(yè)生),學歷證書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五)招聘學科(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考核合格,報考此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實行定向招聘,不受戶口和生源地限制。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被招聘(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經審核確認,對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公示。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報考的,需征得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F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全縣教體事業(yè)單位計劃招聘20人。具體招聘學科(崗位)和條件要求詳見《平陰縣2013年教體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附件),本次招聘學科(崗位)全部屬于鄉(xiāng)鎮(zhèn)學校,具體的招聘單位將根據暑期教師調整和教育教學需要等情況在網上進行公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現場交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至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平陰縣第四中學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嚴格按招聘學科(崗位)的條件要求進行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待考試結束后,按報考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由考生依次挑選招聘單位。非師范類畢業(yè)生經審查批準后, 可報考與所學專業(yè)相近的招聘學科(崗位)。應聘人員于2012年7月29日前登錄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下載《平陰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并按要求規(guī)范填寫、貼好照片。
2、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平陰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招聘學科(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2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進行資格審查。除提交上述報名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學生還須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縣(市)區(qū)“三支一扶”管理機構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交縣(市)區(qū)組織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yè)生還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出具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前提供,到時提供不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名提交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報到證(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戶口簿、《招募通知書》等均需提交一份復印件,審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
3、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還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收費減免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現場交費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交報名考務費40元。交費成功人員于2013年8月5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和交費收據(或收費減免證明)到平陰縣教體局領取準考證。
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各招聘學科(崗位)報名人數最終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初中學段核減的招聘計劃遞增至同學科的小學學段招聘計劃)。定向招聘崗位報名人數最終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增加到相應招聘學科(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學科(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學科(崗位)。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筆試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新課程改革綱要、教育教學案例分析、寫作等教育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8月上旬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實行百分制計分,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面試由縣教體局和縣人社局共同組織,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學科(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學科(崗位)可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2比例要求的招聘學科(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面試現場設社會監(jiān)督席,派駐社會監(jiān)督員在面試現場,對面試過程、評分過程進行監(jiān)督。面試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參照公務員面試收費標準,參加面試人員需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三)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招聘學科(崗位)的名次排序,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對成績并列人員再組織進行面試,確定最終排名。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各招聘學科(崗位)的招聘計劃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擬確定為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招聘學科(崗位)擬確定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形成競爭招聘學科(崗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
在挑選單位、體檢考核時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遞補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時,也按上述辦法等額遞補。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挑選單位
對確定的體檢考核人員先挑選招聘單位。挑選前根據暑期教師調整和教育教學需要等情況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布各招聘學科(崗位)的具體招聘單位??忌磮罂紝W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挑選該學科(崗位)的具體招聘單位。挑選單位結束后,因放棄挑選造成的缺額,按報考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選。
六、體檢和考核
對確定的體檢考核人員,由縣教體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醫(yī)院要出具體檢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體檢結論。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和縣教體局組織進行考核,專門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核工作??己烁鶕徫粭l件要求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己诵〗M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縣教體局要對考核對象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意見。
因棄權或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后,再組織進行體檢考核。
七、聘用和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體局提出聘用意見,填寫《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按管理權限報批或備案。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發(fā)給《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本通知書辦理派遣、調動、聘用等手續(xù)。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受聘人員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學歷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受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辦理就業(yè)手續(xù)或未到單位報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在公示和聘用環(huán)節(jié)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已挑選完的招聘單位也不再調整。
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同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xié)議,服務期為5年,期間不得調動和參加相關招考招聘(上級有明確規(guī)定的除外)。
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和縣教體局對受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信息發(fā)布和其他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簡章、成績、公示等有關信息通過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發(fā)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縣教體局0531-83101609,縣人社局0531-87885887。
監(jiān)督電話:縣監(jiān)察局0531-87883716。
本簡章由平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平陰縣2013年教體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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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陰縣教育體育局和社會保障局
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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