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評價要素 |
分值 |
賦分標準 |
備注 |
履歷業(yè)績(30分) |
年度考核 |
20 |
2010年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得基礎分5分。其中:(1)2010年以來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的,每次加3分;(2)2010年以來每年度考核,機關部門班子成員3名以上的,年度推優(yōu)前2名的加分,第1名加3分,第2名加2分。班子成員2名以下的,部門正職推優(yōu)率達70%的,加2分,每超5個百分點的再加1分;部門副職推優(yōu)率達15%的,加2分,每超5個百分點再加1分。每年度可累加。(3)2010年以來每年度考核,鎮(zhèn)(街)會議推優(yōu)得票率達15%,加2分,每超5個百分點再加1分;談話推優(yōu)得票率達15%的,加2分,每超5個百分點再加1分。每年度可累加。 |
1、每年度考核推優(yōu)得分以任科級干部后考核推優(yōu)始計分。 2、年度考核最高得分20分?! ?/TD> |
獲獎情況 |
10 |
1、2010年以來,個人受區(qū)級以上表彰的,區(qū)級得2分,市級得5分,省級得8分,國家級得10分。 2、個人受到區(qū)級以上勞動模范表彰的,視同同級表彰得分?! ?/TD>
| 1、個人同一年度因同一原因獲不同層次表彰的,按最高層次賦分。 2、個人不同年度獲獎表彰的,可累計加分。 3、因年度考核優(yōu)秀受嘉獎或記功表彰的不再加分。 4、獲獎情況最高得分10分。 |
工作學習經(jīng)歷(60分) |
任職年限 |
15 |
現(xiàn)任科級職務滿一年的,得基礎分5分。其中:(1)擔任正科級職務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擔任副科級職務的,每增一年加0.5分。最高加8分。(2)擔任副科級以上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滿一年加1分,兩年及以上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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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作 |
20 |
1、在鎮(zhèn)(街)工作滿一年的,得基礎分1分,每增加2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其中:擔任鎮(zhèn)(街)副科級干部(含掛職)一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2、抽調(diào)參與項目指揮部工作的,得基礎分3分。其中:(1)參與2個項目指揮部工作的,加2分;參與3個及以上項目指揮部工作的,加5分。(2)擔任項目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各小組組長的,加5分;擔任項目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各小組副組長的,加3分。 3、駐村任職滿一年的,得2分;滿2年及以上的,得3分。 |
1、科級干部抽調(diào)擔任鎮(zhèn)(街)工作服務隊成員視同鎮(zhèn)(街)副科級以上干部。 2、擔任多個項目一線建設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正、副主任或各小組正、副組長職務的不重復計分。 3、基層工作最高得分20分?! ?/TD> |
多崗位鍛煉 |
10 |
1、曾在2個股級以上崗位上工作的,得1分;在超過3個股級以上崗位工作的,得3分。 2、因工作需要借調(diào)到其他單位上班的,累計每滿半年得1分,最高得7分。 |
1、同一單位不同股室視為不同崗位; 2、鎮(zhèn)(街)下設股級機構、包片片長視為不同崗位,同時兼任的視為兩個崗位。 |
學習經(jīng)歷 |
15 |
1、最高學歷為大專的,得1分;本科的得3分;研究生以上的得5分。 2、具有初級職稱的,得1分;中級職稱的,得3分;高級職稱的,得 5分。 3、2009年以來,在區(qū)級以上刊物發(fā)表調(diào)研文章的,得基礎分1分。其中:在市級刊物發(fā)表的,加1分;在省級刊物發(fā)表的,加2分;在國家級刊物發(fā)表的,加3分。最高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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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備干部領導評價 意見 |
5 |
近3年內(nèi)有被列為區(qū)管科級后備干部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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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現(xiàn)為單位主要領導的由區(qū)分管領導直接評價;其他的分別由區(qū)分管領導、單位主要領導評價,由多位領導評價的取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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