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紀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公務員培訓規(guī)定(試行)》要求,為使新錄用公務員掌握必備的崗位知識和能力,經研究決定對2013年全市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初任培訓,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本次培訓以科學發(fā)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提高能力素質為重點,增強新錄用公務員的使命感、責任感。通過培訓,使新錄用公務員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提升職業(yè)道德,增加公仆意識,責任意識和依法執(zhí)政意識,熟悉和掌握機關工作性質、特點、程序、職責及方法,提升公共服務能力,盡快完成角色轉變,為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公務員隊伍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培訓對象
宜昌市2013年新錄用217名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培訓內容
理想信念教育、公務員制度、保密知識、突發(fā)事件應對、調查研究與公文寫作、宜昌市情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預防職務犯罪)、基層年輕公務員講感悟、公務員職業(yè)道德教育、團隊建設與個人能力發(fā)揮、提高公務員情商能力等。
四、培訓時間及地點
此次培訓分為兩期進行(一、二期參訓名單見附件),每期培訓時間為7天,第一期11月3日—11月9日(報到時間11月3日);第二期11月10日—11月16日(報到時間11月10日)。報到地點:夷陵區(qū)委黨校(電話:7839199)。
五、培訓考核
培訓結束時進行結業(yè)考試,考試成績和考核鑒定記入《宜昌市公務員初任培訓登記表》,《登記表》存入個人檔案,作為新錄人員晉升和任職定級的重要依據(jù)之一。對培訓考試、考核合格人員頒發(fā)《公務員培訓證書》,按照《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對于無故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培訓后考試、考核不合格者,試用期結束后不得任職定級。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1、參加初任培訓是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是新錄用公務員權利和義務。2013年全市新錄用公務員都必須參加培訓。為切實保障培訓效果,本次培訓實行封閉式管理、統(tǒng)一安排食宿(食宿、資料等費用由學員單位承擔),免收培訓費;參訓學員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2、各縣市區(qū)紀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參訓,妥善安排好新錄用人員的工作,為他們能按時參加培訓提供保證。
聯(lián)系人:張 穎 0717-6056749 15872530169
李 斌 0717-6056428 13607208816
2013年宜昌市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名單(兩期)詳情請參照http://www.hbgwy.org/2013/1101/16551.html
中共宜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宜昌市委組織部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北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