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試指標及分值
指標 | 基本形態(tài) | 基本能力 | 綜合能力 | |
體型形象 | 基本功 | 技巧組合 | 舞蹈劇目 | |
分值 | 10分 | 20分 | 30分 | 40分 |
二、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一)基本形態(tài)(共10分)
1、體型(5分)
(1)測試方法:考生以立正姿態(tài)站定面向考官,由考官目測。要求身材勻稱,線條優(yōu)美。
(2)成績評定:考官根據(jù)考生的身材條件進行評分。
2、形象(5分)
(1)測試方法:考生以立正姿態(tài)站定面向考官,由考官目測。要求五官端正、氣質佳。
(2)成績評定:考官根據(jù)考生的外形條件進行評分。
(二)基本功(共20分)
1、測試內容及要求:原地前、側、后搬腿及下腰。搬腿動作要求兩腿伸直并保持靜止狀態(tài)持續(xù)10秒。下腰要求兩臂、兩腿盡量伸直,肩關節(jié)充分伸展。
2、測試方法:搬腿動作根據(jù)考生在動作靜止狀態(tài)時呈現(xiàn)的姿態(tài)、開度和穩(wěn)定性進行評分。后橋動作根據(jù)考生腳跟與手指的距離、腿部姿態(tài)及腰部柔韌等方面進行評分。
3、成績評定:每個動作滿分為10分,四個動作得分相加為基本功分??荚u員按動作要求進行評分,考評員的平均成績?yōu)樽詈蟮梅帧?/P>
(三)綜合能力(共70分)
1、技巧組合(30分)
(1)測試內容及要求:在無音樂伴奏下,考生自編包含跳、轉、翻等內容的舞蹈技巧組合進行展示,時間不超過1分鐘。
(2)成績評定:技巧組合滿分為30分,考官根據(jù)技術的難度、技術規(guī)格及考生的完成情況進行獨立評判,考評員的平均成績?yōu)樽詈蟮梅帧?/P>
2、劇目表演(40分)
(1)測試內容及要求:考生可身著與劇目相關的表演服,自選音樂、道具、劇目片段進行表演,時間不超過1分30秒。
(2)成績評定:劇目表演滿分為40分,考官根據(jù)考生劇目片段的完成情況(如情緒的渲染力、情境創(chuàng)造力、肢體控制能力、動作風格的準確性等)進行獨立評分,考評員的平均成績?yōu)樽詈蟮梅帧?/P>
三、說明
1、服飾要求:考試過程中,考生除劇目表演外均要求穿緊身服,勿戴首飾。
2、音樂要求:表演所用音樂由考生自備U盤或CD盤,要求U盤或CD盤上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考試過程中如發(fā)生音質不清等問題,一律由考生本人負責。
3、形象要求:考試過程中,考生應不化妝或著淡妝,頭發(fā)束獨辮并盤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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