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深圳市雇員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及《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城市建設局公開招考普通雇員公告》,現(xiàn)對以下通過面試、體檢及資格復審的擬聘人員予以公示:
序號 | 應聘人姓名 | 應聘職位 | 面試成績 | 體檢結果 | 復審結果 |
1 | 李俊杰 | 建設工程前期工作助理 | 81.6 | 合格 | 合格 |
2 | 麥曉君 | 執(zhí)法輔助員 | 82.4 | 合格 | 合格 |
3 | 許凌武 | 住房法律助理 | 79.6 | 合格 | 合格 |
4 | 黃耀然 | 住房建筑助理 | 80.8 | 合格 | 合格 |
公示時間為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31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擬雇用人員有異議的,均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光明新區(qū)管委會第三辦公區(qū)520室;聯(lián)系電話:29427427)。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聯(lián)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我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予以反饋。調查屬實并影響雇用的,取消擬雇用人員資格。
光明新區(qū)城市建設局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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