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報考人員:
2014年云南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已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布,相關信息可從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下載查看。按照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現(xiàn)將2014年曲靖市法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后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首輪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2日。
第一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6日。
第二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9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必須本人持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分別到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曲靖市人民檢察院進行復審,具體地點是: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曲靖市麒麟區(qū)子午路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2號樓六樓20604室,聯(lián)系電話: 0874-3227964。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曲靖市麒麟區(qū)翠峰路60號曲靖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附樓3014室,聯(lián)系電話:0874- 3396076。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考錄程序,首輪資格復審出現(xiàn)放棄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崗位,審核單位將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通知第一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第一次遞補人員出現(xiàn)放棄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審核單位將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通知第二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如遞補2次后,合格人數(shù)仍無法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進行網上確認。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資格復審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將按相關規(guī)定開展遞補。放棄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程序。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承諾擬參加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視違紀違規(guī)程度,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請各位報考人員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同時必須提供兩張半寸近期證件照。
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要求通過司考的崗位需提供通過司考證原件,2014年畢業(yè)生不能提供司考證原件的,可以憑司考成績通知單進行資格復審。
崗位如有學位、民族、生源地或戶籍、政治面貌、其他招錄條件等方面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資格復審時仍為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的,需出具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特別提醒:服務期滿已到機關、事企業(yè)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的,必須提供現(xiàn)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xù)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在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時,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身份是教師的,需出具單位和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可參考附件1。
2014年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或學位證明的,可憑報名推薦表(只要國民教育畢業(yè)生均使用該報名推薦表)(附件2),進行資格復審,但由于沒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報考人員必須簽署在考察開始時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的保證書(附件3)。
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及我國駐外使領館證明其出國經歷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二、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生源地或戶籍要求
我市招錄計劃表中“生源地或戶籍要求”為“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要求報考人員的生源地或戶籍為曲靖市,只需滿足一項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學生戶籍所在地。對于非曲靖市生源的報考人員,戶口遷入時間以報名開始時間為界,即2014年3月5日前(不含3月5日)落戶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戶口簿》的,符合崗位“生源地或戶籍”要求。
(二)學位問題
持有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如畢業(yè)證書上注明了兩個專業(yè),可以任選一個專業(yè)報考。
審核專業(yè)時以畢業(yè)證所注的專業(yè)名稱作為評判依據(jù),學位名稱不作為對“專業(yè)”的審核或評判的依據(jù)。
(三)滿足定向四項目人員招考崗位要求的人員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統(tǒng)稱為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其中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是指按團中央或團省委下達的計劃派遣、并持有團中央或團省委簽章的服務證的人員,各高校自行派遣的人員不屬此列)。
這四類人員的服務期各有不同,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即“大學生村官”)的服務期為3年,但按云南省的地方政策規(guī)定,我省大學生村官服務滿2年即可享受服務期滿的優(yōu)惠政策,所以在云南省服務滿2年且仍在聘的大學生村官也可視為服務期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的服務期為3年;三支一扶人員的服務期為2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即“西部志愿者”)的服務期有1年也有2年,根據(jù)中央關于統(tǒng)籌四類人員的政策規(guī)定,對西部志愿者,無論屬于中央計劃還是省內計劃人員,統(tǒng)一執(zhí)行2年的服務期,滿1年服務期的西部志愿者在本次考試中視為未滿服務期。
服務期的計算精確到月。近3年內服務期滿是指單項服務基層項目的服務期(含續(xù)聘期)于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之間屆滿,超出此范圍不能算作“近3年內服務期滿”。
“考核合格”要求在服務期內的歷年考核均為合格。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四)其它相關規(guī)定
資格復審工作嚴格按照《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報考人員可從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下載該公告及《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查看其它相關規(guī)定。
三、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是對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承諾參加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意愿的再次確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應按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進行確認。未確認放棄的人員,按其參加資格復審所表達的意愿,視為承諾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已進行網上確認(含未確認放棄)的人員,若出現(xiàn)放棄面試、放棄體能測評或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的,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根據(jù)違紀違規(guī)處理辦法,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并視情形上報國家有關部門給予5年內禁止報考全國范圍內公務員的處罰。
網上確認由確認、確認核對、確認表打印3個階段組成。
確認時間:2014年6月30日9:00-2014年7月2日24:00。
確認核對時間:2014年7月3日9:00-2014年7月4日24:00。
確認表打印時間:2014年7月8日至面試前。
確認表是參加面試的必要憑據(jù),確認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的人員,務必按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確認表。
網上確認后仍不足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開展面試,不再進行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網上確認工作結束后公開。
四、面試及后續(xù)工作
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將在7月上旬另行通知。相關事項將在曲靖黨建網(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ynqjrs.cn)公布。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上述網站查詢相關事宜,并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詢而造成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附件:
附件3:2014年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保證書.doc
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