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常州市武進區(qū)2014年上半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經歷的界定問題有限制嗎?
答:(一)“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14年8月31日在各級黨政機關,軍隊,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累計時間。
(二)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作工作經歷。
(三)具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也可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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