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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guī)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檔案轉移工作,結合工作實際,自2015年2月1日起,省自考辦對自學考試考籍檔案轉入、轉出要求及流程做出如下調整:
一、考籍檔案轉出要求及流程
(一)轉出要求:
1.在籍考生離開我省繼續(xù)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應辦理轉出手續(xù)。
2.考生在我省已取得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后方可轉出。
3.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停考期間,考試成績不得轉出。
4.已經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應在我省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5.考籍檔案轉出時應加蓋密封章和騎縫章。以機要形式遞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攜帶,省自考辦保留存根備查。未通過省自考辦批準的轉出手續(xù),不予承認。
(二)轉出流程:
1.考生登錄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填寫轉出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轉出申請,并打印《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確認表》,簽字確認后,持身份證、準考證、《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確認表》到市(區(qū))自考辦辦理轉出手續(xù)。
2.市(區(qū))自考辦對考生簽字確認的《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確認表》及其它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后通過考籍管理系統(tǒng)提交省自考辦批準,并打印《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經辦人簽名,加蓋市(區(qū))自考辦公章后交考生。
3.考生持《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到省自考辦進行復審。
4.省自考辦在收到考生遞交的《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后,復審市(區(qū))自考辦提交的轉出信息,審核無誤后批準轉出,經辦人在考生持有的《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上簽名,加蓋省自考辦公章后交考生。
5.考生持《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到轉入省地(市)級自考辦報到。
6.省自考辦出具《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檔案轉移通知單》,經辦人、審核人簽字后,加蓋省自考辦公章,以機要形式遞送轉入地省級自考辦。考生可通過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查看轉出狀態(tài)。
二、考籍檔案轉入要求及流程
(一)轉入要求:
1.考生在辦理考籍檔案轉入前,應當在我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后方可轉入。
2.轉入的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自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檔案轉移通知單》為準。
3.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guī)定被??计陂g,考試成績不得轉入。
4.已經取得某專業(yè)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在原報考地省級自考辦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入。
5.轉考考生應當按省自考辦公布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xiàn)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照省自考辦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轉入流程:
1.省自考辦收到轉出地省級自考辦以機要形式遞送的考生考籍檔案后,將轉入信息錄入考籍系統(tǒng)。
2.考生可通過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的轉入查詢功能進行信息查詢,考生查詢到省自考辦錄入的轉入信息后須仔細核對,若信息無誤則持身份證及轉出地省級自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到市(區(qū))自考辦辦理轉入確認手續(xù);若信息有誤,須打印《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省轉入成績確認單》并填寫錯誤原因后,持身份證、轉出地省級自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到省自考辦申請核查。
3.市(區(qū))自考辦在收到考生遞交的轉出地省級自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后,在網上對考生的轉入信息進行復核,無誤后,確認轉入。經辦人在考生遞交的轉出地省級自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上簽字,加蓋市(區(qū))自考辦公章,并存檔。
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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