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教體局、市直各中學(含民辦):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實加強對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豫教基二〔2016〕60號)精神,現就做好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強管理,規(guī)范秩序,陽光招生,有利于促進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
(一)分級負責原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仍然采用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統(tǒng)一考試時間。市教育局和縣(市、區(qū))教體局負責指導和組織本地的學生報名、考務、閱卷和普通高中錄取,各高中學校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負責做好本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二)公開公正原則。各地將招生政策、計劃、程序、錄取標準、錄取信息、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咨詢渠道等向社會公布,并完善各種監(jiān)督機制,加強過程監(jiān)控和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三)正確導向原則。對初中畢業(yè)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以及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行全面考察,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評價;高中招生不僅要依據學生的考試成績,還要依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通過這些改革,對中小學教育教學發(fā)揮正確的導向作用,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三、報名
(一)招生對象
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及同等學力者,均可報考普通高中。
(二)報名辦法及時間
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由市教育局和縣(市、區(qū))教體局基礎教育部門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
應屆初中畢業(yè)生需攜帶畢業(yè)證書、戶口簿或臨時戶口簿、有關學籍證明、可以加分的證件,由考生所在中學審核后通過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臺(http://www.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報名信息,往屆畢業(yè)生持學歷證書和戶口簿到原畢業(yè)學校報名,由原畢業(y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xù)。凡無學籍的學生一律按往屆生報考。許昌市區(qū)的報名堅持以戶籍所在地為主的原則,凡戶口不在許昌市區(qū)的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市區(qū)初中完成義務教育,且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學生,允許在就讀學校報名,并在高中錄取時與本地考生一視同仁。無常住戶口、無就讀學校學籍的借讀生,原則上回原籍報名。許昌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東城區(qū)的普通高中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隨魏都區(qū)和市直初中一并進行,市城鄉(xiāng)一體化示范區(qū)隨許昌縣報名、考試、錄取。各縣(市)普通高中報名、考試、錄取工作由各縣(市)負責組織。
我市中招考試預報名工作已于3月份結束,補報時間為5月30日—6月2日。各縣(市、區(qū))、各初中學校要認真核查報名信息,有漏報或外出務工返鄉(xiāng)報名的,要在規(guī)定的補報時間內完成報名工作。
(三)報名費用
根據省發(fā)展計劃委員會、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我省中招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豫計收費[2003]966號)精神,今年中招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38元(含報名費10元、考務費28元)。
四、志愿填報和錄取
(一)志愿填報
1.志愿設置。普通高中志愿設置共分四個批次、7個志愿。提前批次設4個志愿: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面向全省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許昌高中面向縣(市)招收的實驗班及面向全市招收的體育、音樂特長班,許昌市三高面向縣(市)招收的藝術特長班,許昌實驗中學面向市區(qū)招收的體育特長班,許昌市二高面向市區(qū)招收的體育特長班;第一批次為省級示范性高中,設置1個學校志愿;第二批次為市級示范性高中,設置1個學校志愿;第三批次為一般高中、綜合高中,設置一個學校志愿。
批次 | 批次名稱 | 招生學校及類型 | 備注 |
提前批 | 省提前批次 | 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實驗班 | |
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實驗班、國際班。 | |||
面向全省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 | |||
市提前批次 | 許昌高中面向縣(市)招收的實驗班,許昌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的體育、音樂特長班,許昌市三高面向縣(市)招收的藝術特長班,許昌實驗中學面向市區(qū)招收的體育特長班,許昌市二高面向市區(qū)招收的體育特長班。 | ||
第一批 | 省級示范性高中招生批次 | 省級示范性高中 | 市直學校為許昌高中 |
第二批 | 市級示范性高中招生批次 | 市級示范性高中 | 市直學校為實驗中學、二高、三高。 |
第三批 | 一般高中招生批次 | 一般高中、綜合高中 | 市直學校為五高、八中、東城高中 |
2.志愿填報??忌趯W業(yè)考試之前填報志愿,可填報所有四批學校志愿,也可以選擇填報其中的某一批或幾批學校志愿。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要求,實行考前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忌顷懞幽鲜≈姓行畔⒐芾砥脚_完成志愿填報,全市統(tǒng)一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時間為2016年5月30日—6月5日,填報時間結束后將不再接收考生填報志愿和更改志愿。
各縣(市、區(qū))教體局和各初中學校應在考生填報志愿前,通過多種形式公布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指導考生填報志愿。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考生要綜合考慮本人的學業(yè)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和家庭經濟狀況,慎重填報志愿。各縣(市、區(qū))教體局和各初中學校要切實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工作的宣傳和指導,采取有效措施,確??忌_填報志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報志愿,更不允許代替考生填報志愿。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并最終確認后,學校統(tǒng)一打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志愿表》和《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提前批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長分別簽字,并由學校蓋章,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各縣(市、區(qū))教體局和市直各初中學校要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本單位所有考生的志愿填報及校對確認工作。
(二)錄取辦法
1.錄取方式和時間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的統(tǒng)一要求,普通高中錄取工作要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全面實行網上錄取。普通高中錄取時間安排是:省提前批7月20日航空實驗班錄取,7月21日—22日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錄取,7月23-25日面向全省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錄??;市提前批錄取時間為7月26日—27日;全市其他批次錄取時間為7月28日—8月5日。我市的錄取時間原則上全市同步,分批進行。
2.錄取順序
提前批次:首先進行航空實驗班錄取,其次進行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錄取,再次進行面向全省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錄取,錄取辦法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最后進行許昌高中面向縣(市)招收的實驗班及面向全市招收的體育、音樂特長班,許昌市三高面向縣(市)招收的藝術特長班、許昌實驗中學面向市區(qū)招收的體育特長班、許昌市二高面向市區(qū)招收的體育特長班,招收錄取辦法按照市教育局相關文件執(zhí)行。
第一批次:省級示范高中錄取。錄取順序依次為:統(tǒng)招生、分配生。許昌高中要在3天時間內完成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新生報到注冊。
第二批次:市級示范高中錄取。錄取順序依次為:統(tǒng)招生、分配生。沒被第一批次錄取但報有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可以參加此批次錄取,參加錄取時分數線提高10分。許昌實驗中學、許昌市二高、許昌市三高要在3天時間內完成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新生報到注冊。
(為了支持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fā)展,許昌市三高擬于6月27日對報考該校的考生增加體育藝術專業(yè)測試,自愿參加,測試合格的考生,可降低20分錄?。?/P>
第三批次:一般高中錄取。報有第一或第二批次志愿的學生參加此批次錄取時分數線提高20分。許昌市五高、許昌市八中、東城高中要在3天時間內完成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新生報到注冊。
以上四批次均未被錄取的考生,如有高中未完成招生計劃,成績在該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考生可填報征求志愿,參加該高中的補錄。
考生可登陸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各縣(市)高中錄取辦法由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臺的錄取要求確定,參照市教育局錄取時間和辦法同步進行。
3.錄取原則
普通高中錄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忌煽兒途C合素質評定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其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達到C等以上(含C等),其中省、市級示范高中錄取的統(tǒng)招生,其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達到B等以上(含B等)。普通高中在錄取社會考生時,對其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不作要求。
4.分配生政策
為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縮小校際間差距,使薄弱初中享受更大的政策扶持,根據省教育廳要求,今年市區(qū)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生仍然按照50%的比例。在普通高中錄取時,根據省級示范性高中、市級示范性高中的錄取分數線,分配生降50分錄取。享受降分錄取待遇的考生必須是在籍生且連續(xù)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各初中學校要對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學生進行公示,設立舉報箱,接受監(jiān)督,確保分配生資格準確無誤。各縣(市)普通高中分配生錄取辦法由各縣(市)教體局依據本地實際和全省普通高中錄取系統(tǒng)的要求確定,鼓勵各縣(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提高分配生比例。
5.新生注冊
各普通高中根據錄取結果及時將錄取通知書發(fā)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忌拥戒浫⊥ㄖ獣?,憑錄取通知書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高中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根據省教育廳的招生要求,各普通高中的學籍數據,根據各普通高中的錄取結果,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直接轉換生成。因此,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考生視為放棄被錄取資格,不再享有高中學籍。到非錄取學校報到的不能取得該校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未被本校錄取的考生報到,普通高中私自接收的非本校錄取學生不能取得高中學籍。
五、考試與閱卷工作
(一)考試時間
全省統(tǒng)一時間為2016年6月25-26日
(二)考試科目
1.文化課考試(分值600分)
日期 | 時 間 | 科目 | 分值 | 備注 | ||
6月25日 | 上午 | 8:30—10:30 | 120分鐘 | 語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鐘 | 歷史 | 50 | 開卷考試,考生可自帶參考資料 |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鐘 | 物理 | 70 | ||
16:40—17:30 | 50分鐘 | 化學 | 50 | |||
6月26日 | 上午 | 8 :30—10:10 | 100分鐘 | 數學 | 120 | |
10:50—11:50 | 60分鐘 | 思想品德 | 70 | 開卷考試,考生可自帶參考資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鐘 | 英語 | 120 | 筆試100分,聽力20分 |
今年,我省中招除《思想品德》學科時事政治命題范圍調整為“考查2015年國內外重大時事,2016年1月以來的國內外重要時事,黨的十八大精神及黨和國家在現階段的重要方針政策”外,其他各學科考試命題仍依據《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命題要求》。英語聽力考試采用光盤播放,請各考點統(tǒng)一配備相關設備。
2.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qū)服務和社會實踐)、音樂、美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是必修課程,也應進行學業(yè)考查,體現在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之中;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和體育考試是學生學業(yè)考試的一種方式,此項工作納入中招統(tǒng)一管理。實驗操作考試按滿分30分計入中招總成績,體育考試按滿分70分計入中招總成績。
(三)考試組織與評卷工作
考試是中招工作的中心環(huán)節(jié),要合理設置考點。許昌市區(qū)考點設置,按照考生所報志愿,設單獨考點與設綜合考點相結合,所有考點均為標準化考點,各縣(市)可根據本地實際合理設置考點。各考區(qū)、考點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精心組織,確??荚嚬ぷ黜樌M行。要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把防止利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作弊作為重點,加強監(jiān)考和巡視工作,嚴防舞弊事件的發(fā)生。根據省教育廳要求,中招考試期間,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派巡視員前往各考區(qū)、考點巡視。縣(市)教育部門也要派出巡視人員巡視到各考點、考場。
評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統(tǒng)一領導下,由基教科、教研室和各縣(市)教體局負責組織實施。今年我市實行網上統(tǒng)一閱卷,各縣(市)要選拔責任心強、專業(yè)水平高的教師參加閱卷工作,搞好閱卷培訓,提高閱卷質量。
六、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一)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各縣(市)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財政投入為主體、多渠道籌集經費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擇校生政策取消后學校辦學經費只增不減。各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計劃招生,規(guī)范辦學行為,減少大班額(50人以上),杜絕超大班額(66人以上)現象。
(二)推進中招考試科目改革。
逐步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中招考試)范圍。從2016年入學的初一年級新生開始,將初中生物、地理納入中招考試科目,在相應課程結束后進行,實行隨教隨考隨清??荚嚂r間安排在初二年級下學期期末,隨當年初三年級中招考試一并組織,在中招考試七個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考試之后進行,考試對象為初二年級學生。考試成績按每門滿分50分計入學生次年中招錄取總成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將信息技術、藝術(音樂、美術)納入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并以一定分值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
(三)嚴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今年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如下:
1.根據《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人民警察優(yōu)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暫行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號)規(guī)定,烈士子女照顧20分錄?。灰蚬珷奚嗣窬熳优?、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錄取。
2.依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歸僑、僑眷考生照顧10分錄取,臺灣同胞投資者及隨行眷屬、所聘臺灣管理人員憑《臺灣同胞投資證書》,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照顧10分錄取。
3.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中發(fā)〔2006〕22號文件精神,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tǒng)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豫發(fā)〔2007〕7號)精神,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其子女報考本縣(市、區(qū))高中時照顧10分。
4.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對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子女入學給予適當照顧的通知》(豫教基〔2004〕69號)精神,派駐各地進行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的子女,報考當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顧10分。
5.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安置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號)精神,移民搬遷后5年內,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顧10分。
6.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的照顧10分錄取;報考其它學校的,照顧5分錄取。
7.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fā)<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通知》(政聯〔2011〕7號)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軍區(qū)政治部印發(fā)的《河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實施細則》(政聯〔2012〕1號)要求執(zhí)行。駐豫武警部隊子女的教育優(yōu)待參照執(zhí)行。
8.獲得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3〕90號)要求執(zhí)行。
9.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解決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子女回國后入學問題的通知》(教基廳〔2005〕16號),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的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在初中畢業(yè)后參加我省統(tǒng)一組織的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內容。各地要制定具體、嚴密的操作辦法,嚴格審查照顧對象的資格,堅決抵制各種弄虛作假現象。
市中招辦和各縣市教育局要采取切實措施,制定具體、嚴格的操作辦法,嚴格審查照顧對象的資格和證件,堅決抵制各種弄虛作假現象。凡照顧對象名單,均要在學生畢業(yè)的初中學校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縣(市、區(qū))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強化領導責任,深入開展普通高中招生專項治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有效措施,從制度、程序、機構、人員、經費等方面認真履行職責,確保中招工作順利進行。要認真落實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領導為中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有關科(股)長和各高中初中校長為具體責任人。
(二)加強規(guī)范管理,嚴肅招生紀律
1.維護中招工作的統(tǒng)一性和嚴肅性。各地要嚴格執(zhí)行河南省中招考試方案,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減考試科目和學科考試分數。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單獨組織招生考試、不得突破計劃招生。如違反我省中招規(guī)定,涉及省級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廳將給予通報批評直至撤銷其省級示范高中稱號。涉及民辦普通高中的,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未參加中招考試和未在網上填報志愿的學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錄取。未經統(tǒng)一網上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被學校正常錄取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學籍,省內不予注冊。
2.嚴格控制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除省教育廳批準的可面向全省范圍招生的提前批類型班外,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不得錄取未填報志愿的學生。省教育廳將加強對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監(jiān)控和管理,對違規(guī)招生的學校,將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責任。對違反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省級示范高中,省教育廳將撤銷其省級示范高中稱號,其他普通高中根據隸屬關系由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處罰并報教育廳備案。
3.支持和規(guī)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資源配置情況,合理確定其辦學總規(guī)模和年度招生計劃。按照學校自愿的原則,民辦普通高中可向學校審批機關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申請,學校審批機關依據民辦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年審情況及三年來實際招生情況,核定年度招生規(guī)模和招生簡章(明確學校性質、招生計劃、錄取辦法、收費標準等內容),提出初審意見,并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報送省教育廳核準。省教育廳在中招報名前通過省招生信息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民辦學??缡≥犑姓猩媱澓驼猩喺?。
民辦普通高中要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按照招生簡章內容進行招生宣傳,自覺規(guī)范招生行為,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自行錄取無檔案考生,不得錄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在招生宣傳中以承諾給予學生高額獎助學金等不正當競爭方式搶奪生源。如跨省轄市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可轉為面向本地的招生計劃。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管理。對在招生工作中違規(guī)違紀、弄虛作假的民辦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4.規(guī)范志愿填報工作。要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做好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廳函[2010]10號)要求,不得限制學生報名和填報志愿。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學生網上填報志愿的賬號和密碼,必須發(fā)到每個學生和家長手中,由學生和家長在網上進行志愿填報,學校打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志愿表》和《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提前批志愿表》后,由學生和家長分別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也不得由學生代替家長簽字,確保填報的志愿是學生和家長的真實意愿。如發(fā)現有違規(guī)代報志愿現象,市教育局將嚴肅查處。堅決禁止給初中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中招考試成績對各縣(市、區(qū))和學校及學生進行排隊或公布名次。
5.落實農民工子女入學政策。各縣(市、區(qū))要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80號)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和統(tǒng)籌協調,完善落實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
6.嚴格執(zhí)行收費政策。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省以及省轄市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和辦法進行收費,任何單位和學校不準違規(guī)收費。嚴禁以借讀生、代培生、旁聽生等名義招生并收費;嚴禁向學生收取贊助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等。
7.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誠信和公示督導制度。一要健全誠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綜合素質評定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誠信機制,凡參與考試招生錄取的相關人員都要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檔案。對違背誠信承諾、發(fā)生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要立即停止其職權,今后不再參與相關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二要落實公示督導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錄取方案、收費標準、加分學生名單以及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內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向社會公示,強化管理和監(jiān)督。教育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發(fā)現違規(guī)違紀問題,要及時處理。
(三)重視宣傳指導,實施“陽光招生”
各縣(市、區(qū))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進行信息采集、成績發(fā)布、招生錄取、學籍注冊等工作,加強對招生情況的監(jiān)控和管理,實行陽光招生。招生過程中要切實做到“八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學業(yè)考試成績公開、錄取分數公開、錄取程序和政策公開、照顧對象和條件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收費標準公開,保證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確保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各縣(市)教體局和各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視普通高中招生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宣傳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正確把握宣傳重點,加強正面宣傳和引導,爭取社會的理解和廣泛支持,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各普通高中發(fā)布招生信息要做到實事求是,言之有據,不得發(fā)布虛假招生信息欺詐考生。要嚴格執(zhí)行發(fā)布信息審核制度,各縣(市)教體局要切實承擔起對所屬各普通高中所發(fā)布信息的監(jiān)督職責,各普通高中發(fā)布的招生信息要經過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無誤后,方可向社會發(fā)布。對未經審核,擅自發(fā)布的招生信息,存在違規(guī)失實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許昌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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