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華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中等職業(yè)學校:
2016年河北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招收3+4本科、五年制高職、3+2高職學校,下同)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為做好第一次集中錄取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今年全省參加中考考生共計652067人,比去年增加72390人。共有231所學校列入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來源計劃,其中部委及外省市屬學校42所,省屬學校50所,市屬跨市招生學校139所。面向全省招收初中畢業(yè)生的招生計劃共78307名,其中,“3+4”本科計劃560名;五年制高職招生計劃14375名;“3+2”高職計劃15638名;普通中專計劃47734名。
二、組織機構
錄取工作在河北省中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建2016年河北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組,統(tǒng)一組織、調度中等職業(yè)學校錄取工作,研究解決錄取中出現(xiàn)的問題。下設錄取管理組、錄取審核組、后勤保障組。
錄取管理組負責考生檔案信息的管理;向招生學校投放合格考生檔案;辦理錄取手續(xù)。下設各市檔案管理組。
錄取審核組負責招生學校錄取備案、提檔審核;協(xié)調各市之間招生計劃調整;進行錄取統(tǒng)計、資料整理等。
后勤保障組負責錄取期間工作人員食宿安排、生活保障;安排布置錄取工作場所及安全保衛(wèi)等。
三、工作安排
(一)錄取時間、地點
錄取工作定于7月25日至7月30日,地點在省教育考試院招考大廈。錄取時間具體安排為:
1.招收3+4本科的中職學校、招收農村小學全科教師的河北師范大學附屬民族學院7月26日報到,27日錄取。
2.招收5年制、3+2高職的學校7月27日報到,28、29日錄取。
3.招收普通中專的學校7月28日報到,29、30日錄取。
(二)錄取工作流程
1.招生學校到省錄取工作場所領取《2016年河北省中職學校第一次集中錄取提檔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2.招生學校到招生計劃所列市招生部門提取合格考生檔案。各市招生部門要按省招委印發(fā)的招生來源計劃分別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檔案,打印提檔單,填寫《一覽表》,為招收3+4本科和農村小學全科教師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xù);
3.招生學校在各計劃所列市辦理完提檔或錄取手續(xù)后,招收3+4本科和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免費培養(yǎng)計劃學校,持全部《錄取新生名冊》和《一覽表》到省招生部門辦理審核備案手續(xù);其他學校,持全部提檔單和《一覽表》到省招生部門登記審核。
四、政策要求
(一)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遵循志愿、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按《關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中考考務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中[2016]1號)執(zhí)行。《錄取新生名冊》和《考生情況登記表》內容、格式、字體、字號等,要嚴格按《關于印發(fā)2016年河北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信息標準的通知》(冀教考中[2016]2號)執(zhí)行。
(二)考生錄取總分由中考統(tǒng)考科目成績加優(yōu)惠分構成。統(tǒng)考科目為6科,包括語文、數(shù)學、外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體育,總分630分;優(yōu)惠分數(shù)由各市自定。其他成績不計入錄取總分。3+4本科(休閑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yè)除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472分,如在472分控制線上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經各市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可在控制線下不超過20分降分錄取;3+4本科休閑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y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307分,體育專項測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五年制、3+2高職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180分;文化藝術類、體育與健身類高職專業(y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100分,專項測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普通中專不設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三)省外學校計劃,省內3+4本科、五年制高職、3+2高職計劃,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免費培養(yǎng)招生計劃和民辦學校醫(yī)藥衛(wèi)生類專業(yè)的普通中專計劃,要嚴格按照省招委印發(fā)的招生來源計劃執(zhí)行,各學校如需增加招生計劃,須經相關部門同意。如需調整招生計劃,須經省招生部門同意并辦理計劃調整手續(xù)。各市、各學校未經省同意不得自行調出或調入招生計劃。省內其他學校的普通中專計劃可適當超錄。凡未列入省招委印發(fā)的招生來源計劃的學?;驅I(yè)(不含市屬面向本市招收普通中專的學校或專業(yè)),一律不提供考生檔案和辦理錄取手續(xù)。
(四)本次錄取的生源為參加今年河北省統(tǒng)一中考且填報有中等職業(yè)學校志愿的考生。各市要認真清理歸整考生檔案,把已經錄取到普通高中及其他類學校的考生檔案清理出合格生源庫,向中職學校發(fā)放有效考生檔案,提高中職學校錄取新生的報到率。招生學校未辦理退檔前,各市不得把同一考生檔案提供給其他學校。
(五)參加本次錄取的學校,為列入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的部委及外省市屬學校、省屬學校、市屬跨市招生學校。未列入省招生來源計劃的市屬中等職業(yè)學校不參加本次錄取,其錄取時間、地點等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自定。
(六)各招生學校要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并到招生計劃所列市招生部門提取考生檔案,辦理相關手續(xù)。對于無故不參加本次集中錄取的學校,省招生部門不予辦理自主招生錄取手續(xù)。對因各種原因未被錄取的考生,招生學校應及時將檔案退回考生所在市招生部門。
五、其他事項
(一)錄取期間,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不組織安排參觀游覽及娛樂活動,不安排酒宴,不相互搞公務宴請。
(二)各市教育考試機構于7月26日下午16:00前到錄取地點報到,下午17:00召開錄取工作會。
(三)各市將參加錄取的工作人員、所需房間數(shù)量于7月18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錄取期間,住宿費用自理。
招考大廈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紅旗大街299號,訂房電話:0311-67105888。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7月12日